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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开展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申报工作
http://www.cww.net.cn 2013年11月19日 08:34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精神,充分发挥信息消费在拉动有效需求、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中的积极作用,福建省信息化局近日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统一部署,组织全省有关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开展国家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申报工作。
目前福州、南平、晋江等9个市(县、区)结合本地区特点,制定了明确的试点目标,并提出各具特色的具体试点内容。根据申报通知要求,要求试点市(县、区)应在经济发展、网络建设方面具有较好的基础,在信息服务和信息产品方面具有一定的规模,在信息服务模式、信息产品创新、公共服务应用、政策环境支持等方面具有本地特色等。
根据上述征选条件,该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予以积极推荐。下一步将根据全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若干意见的具体措施,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建设工作。 来源:工信部网站 作 者:工信部网站编 辑: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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