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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出台12条措施促进信息消费
http://www.cww.net.cn 2013年11月18日 09:30
近日,福建出台《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十二条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出,到2015年福建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65%,3G以上用户普及率达45%,4G网络基本覆盖城乡,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50Mbps与12Mbps;到2020年,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80%,城市和农村家庭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100Mbps与20Mbps。12条保障措施,将有力促进福建省信息消费快速增长。 一是加快宽带提升速度。加大宽带等信息基础设施投入,各级政府要将宽带网络项目建设列入各级重点建设项目,加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保障力度。鼓励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开展基站环评,对基站建设采取打包方式进行竣工环保验收。信息通信基础网络管线穿越公路、桥梁收费按现行标准减半收取。 二是大力推进光纤到户。进一步推进已建小区光纤到户改造。新建小区网络设施要严格实行光纤到户国家标准、广电混合光纤同轴电缆网等相关标准,信息基础网络设施实行共建共享。物业公司和房屋管理等单位要为宽带网络建设与改造提供便利,对新建和已建小区实施光纤到户,不得人为设置障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就接入和使用小区内通信和广电管线等基础设施与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 三是实施“信息惠民”工程。支持网络运营服务商提高网络覆盖面,进一步降低单位带宽资费。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按每年不低于10%的增长速度逐年加大对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各市、县(区)每年安排一定财力支持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和民生信息化应用投入。各级政府按照“一事一议”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推动宽带成果向公益机构和低收入群体普及。 四是扩大信息资源公益性应用。积极推进教育、医疗、交通、水、电、气及社保、公积金等政府部门、事业单位的公共信息资源向各信息通信运营企业免费开放。逐步有序开放政府数据,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推动市场力量开发利用政府数据资源,提升政府信息服务能力。支持建设教育、医疗、就业、食品安全、交通、旅游、管网报警等民生领域公共服务云网络信息平台,将社会效益明显的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纳入“数字福建”建设平台予以支持。 五是推广家庭信息应用。3年内在全省建设不少于100个具有特色的数字家庭体验中心(屋)和30万户以上的应用示范工程。省信息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对体验中心(屋)和应用示范重点工程给予补助或奖励。 六是积极发展电子商务。重点培育福州、厦门、泉州电子商务中心城市,支持厦门等地创建“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对福建省具有优势特色的产业领域建设垂直细分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和特色平台,省电子商务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不少于3000万元给予补助或奖励。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专项行动计划。继续优化电信增值服务业发展环境。 七是支持企业拓展市场。对在福建省注册纳税的信息消费类(含网络运营服务、软件技术服务、信息终端产品生产)企业参与省外信息消费类项目招投标中标或政府采购项目中标,且中标合同总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按照合同总价的3%给予奖励,单个企业年累积奖励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八是鼓励采购省内自主创新产品。对福建省信息消费类企业当年采购省内信息消费创新产品或信息技术服务较上年度新增超2000万元的,按新增金额的1%对采购方给予奖励。支持本省信息消费类企业与电信、广电、金融等单位开展定制、集中采购等合作。鼓励各金融机构将应收账款保理、应收账款质押融资、订单融资、仓单质押融资等作为重点推动产品,支持信息消费类企业加快资金回笼。省信息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兑现以上奖励和补助,单个企业年累计奖励和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1] [2]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编 辑:郄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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