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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出台12条措施促进信息消费
http://www.cww.net.cn 2013年11月18日 09:30
九是促进产业链创新发展。建立信息消费产业链核心技术自主创新重点项目库。省信息化专项资金每年安排1500万元,对列入重点项目库的重点项目,按产品新增贡献给予一定奖励。对来闽投资额超过3亿元或技术国内领先、产业链带动能力强、三年内可新增产值超过10亿元,以及技术国际领先、产业链带动作用强的信息消费类重大项目可实施“一案一议”,由省、市整合集中财税、金融、土地、市场等资源予以合力支持。 十是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开展现有涉及信息消费的行政审批事项评估清理。优化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程序,推行联合审批、一站式服务、限时办结和承诺式服务。对平潭综合实验区以及厦门、泉州、福州辖区经国务院批准的开发开放区内的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从事网络服务的,积极推动试行“先照后证”,放宽准入,强化后续监管。 十一是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软件、信息服务、基础电信、广电网络等企业用水、用电、用气、用地享受工业企业政策。福建省检测机构对本省信息消费产品在省内所进行的强制检测、认证涉及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按现行标准的70%收取,减收部分由省市检测机构各主管部门在当年财政资金中给予补助。 十二是加大信息消费宣传力度。深入宣传信息消费政策,推广新型信息消费模式。争取国家支持厦门等市(县、区)创建“国家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市(县、区)”,开展本省信息消费示范市(县、区)建设工作。 短 评 福建省政府此次出台的配套政策,在保障宽带建设、深化信息化应用、加快信息资源共享和强化要素保障等方面均采取一系列强有力举措,亮点颇多,特色明显,既利当前又惠长远。促进信息消费,实施“宽带中国”战略,重在落实,贵在行动。要以改革创新的精神,以更加开阔的视野,因地制宜抓好落实,切实把各项扶持政策用足、用好、用活,努力把政策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不断扩展政策容量,释放改革“红利”。 [1] [2]
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 编 辑:郄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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