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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垃圾短信的过与惑
http://www.cww.net.cn   2013年10月29日 11:40    

从监管部门的角度来说,针对发送垃圾短信的主体进行有效管理、疏导是十分必要的措施。运营商只是为垃圾短信提供了通道和工具,而生成垃圾短信的主体则是广告商等商业主体。只有拿准这个根源,才能釜底抽薪地解决问题。在这方面,不断加大对各类垃圾短信发送方的监督、检查、处罚力度是十分必要的。然而现实情况中,监管部门对垃圾短信发送方的监督存在一定的缺位。由于对垃圾短信的判别具有较大难度,传统的监管方式的确无法满足需求。如何运用移动互联网的思维和工具解决问题将是监管部门应当思考的重点,如360通过建立云平台收集客户对于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的标记信息来达到让更多客户免受骚扰的目标。

管之惑

媒体不断曝光、主管部门持续加压、企业紧张应对……为什么垃圾短信总是得不到有效解决?运营商在治理过程中应当扮演什么角色?治理方式是封堵还是疏导?这些问题摆在我们面前,成为一个个亟待破解的难题。

但同时,笔者也认为,该问题存在不少困惑。先是垃圾短信判别标准之惑。目前垃圾短信治理当中最大的难题就是对垃圾短信的判断标准。每个人对垃圾短信的理解不同,通常情况下,只要是对自己没用的信息都会被认为是垃圾短信。因此,对于不同的客户自然有不同的判别标准。

再是监管责任分工之惑。在垃圾短信的问题上,媒体一致将矛头指向运营商,然而,作为提供通信服务的公司,一味封堵显然不是最佳的选择。事实上,从源头到最终客户,垃圾短信的发送与多方相关,需要全过程监管。如何划分职责界面、做好上下游配合将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客户在消除垃圾短信方面是否也可发挥作用?诚然,客户是垃圾短信的受害者。但客户也是解决垃圾短信问题的关键一环,甚至是最有意义的一环。客户对垃圾短信的标记、举报将对监管部门、运营商治理垃圾短信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如何激发客户参与的积极性,进而引发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将是下一步的重点。

最后,整治垃圾短信不可“一棒子打死”。在抵制其造成的不良影响外,还应看到,在大数据时代,利用个人客户习惯定制所需信息将是未来社会发展的大趋势,短信无疑也是一种有效的信息交互方式。当前最重要的是解决垃圾短信的泛滥和违法问题,而不是“一刀切”遏制短信业务的发展。治理垃圾短信是一项复杂的社会工程,需要各环节充分联动,共同行动,只有当每个人都成为垃圾短信的对手时,它才能无处容身。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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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信息产业网-人民邮电报   作 者:顾嘉编 辑: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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