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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在德国赢得针对中兴4G(LTE)基站的专利禁令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18日 21:06
通信世界网讯(CWW) 3月18日晚间消息,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于2013年3月15日就首起中国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诉讼进行了宣判。华为赢得了针对竞争对手中兴的禁令,除非中兴在上诉法院获得案件中止的裁决,或者中兴同意向华为支付许可费,否则该禁令将使得中兴不能在德国销售其4G基站。 德国知识产权专家Florian Mueller日前在专业网站Frosspatents刊登关于本案的评论文章,指出,今天的判决是中国高科技企业创新的证据,对华为而言,也是一项意义重大的成就。它进一步证明,在曼海姆法院,是绝对有可能赢得专利禁令的,包括基本专利。 同时,他也指出,华为此次在德国基本专利诉讼的胜利,足以证明其比三星更加成功。据了解,近两年来,三星在曼海姆法院控告苹果公司侵犯其蜂窝技术基本专利的5件案件中,到今天尚未有一场获胜。 以下是评论全文: 德国曼海姆地区法院于2013年3月15日就首起中国公司之间的专利侵权诉讼进行了宣判。华为赢得了针对竞争对手中兴的禁令,除非中兴在上诉法院获得案件中止的裁决,或者中兴同意向华为支付许可费,否则该禁令将使得中兴不能在德国销售其4G基站。仅凭此次德国基本专利诉讼的胜利,已经足以证明华为比三星更加成功。三星公司近两年来,在曼海姆法院控告苹果公司侵犯其蜂窝技术基本专利,前三件案件败诉,第四件案件中止(第五件案件虽然还在进行中,但三星最多只能获得赔偿)。苹果在最近向FTC提出的意见书中指出:就全球范围来看,三星公司和谷歌公司就基本专利发起的诉讼,三星只赢得了八件案件中的一件,谷歌只赢得了十件案件中的一件。 由于个人排期冲突,我没有亲自参加3月15日曼海姆法院的宣判(尽管我参加了之前所有我报道过的其他案件曼海姆法院的宣判),但判决结果的信息来源绝对可靠,并且我也参加了2012年12月中旬的庭审。诉讼双方公司应该很快就会将结果通知各自的股东。就中兴公司而言,唯一值得一提的是,他们竭力辩护自己的“数据卡”(USB 调整解调器)不侵权得到了法院的支持,中兴公司的“数据卡”对发明专利的侵权实现还没有到颁发禁令的程度。华为和中兴在全球针对运营商的基站销售市场竞争激烈,“数据卡”作为终端产品只是相对规模较小的商业领域而已。 EP2273818专利——“一种密钥衍生功能”,是第四代移动通信标准-LTE领域的基本专利,华为在权利要求1、7、12上获得了胜利。主审法官Andreas Voss,Lembach,Schmidt法官判令中兴禁止销售如下产品: 1. 实施权利要求1的基站,除非中兴公司采取了避免造成方法权利要求侵权的规避措施;和 2. 基站部件作为终端设备目标基站发挥作用,并且这些部件侵犯了权利要求7;和 3. 基站部件作为终端设备原基站发挥作用,并且这些部件侵犯了权利要求12; 该判决可以上诉,但是华为可以在上诉期间要求执行该禁令,前提必须提供100万欧元的担保。 权利要求7和12是产品权利要求。这就是为什么现在禁止出售或者提供满足如上条件的设备的理由。如中兴不执行,将被视为藐视法庭,并处以每次高达25万欧元的罚款(这通常是指每次出货给某一客户,而不是按照每件产品计算)或者长达6个月的监禁处罚(多次不服从,累计监禁处罚不超过2年)。 [1] [2]
来源:通信世界网 编 辑: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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