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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反垄断第一案:360诉腾讯垄断案明日开审
http://www.cww.net.cn 2013年11月25日 07:42
刘德良表示,以前反垄断的案件都在传统行业中,本案是首个互联网反垄断案,互联网跟传统的商品和服务有本质不同,因此最高法院在审理中如何认定互联网企业的相关市场,对于未来互联网行业中有关垄断的诉讼具有里程碑意义。 360要求腾讯赔偿1.5亿 在广东高院一审判决后,360总法律顾问傅彤接受媒体采访曾这样表示,除了相关市场界定错误,广东高院还存在诸多错误。例如,商品市场界定错误。广东高院错误地界定综合性即时通讯与文字、音频以及视频等单一的即时通讯之间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商品集合,同时错误地将QQ与社交网站、微博服务认定为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商品集合。 其次,错误认定腾讯在相关市场不具有支配地位。腾讯在相关市场具有绝对的支配地位是非常明显的客观事实。无论采用何种市场定义,腾讯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均超过二分之一,应当推定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第三,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未予认定。腾讯实施的“二选一”限制交易行为和搭售行为明显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依法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据悉,360此次的诉讼主张是,请法院判令腾讯停止涉案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要求腾讯赔偿经济损失1.5亿元,并公开赔礼道歉。 “腾讯的二选一行为,导致大量的用户被迫卸载360的软件,造成360在产品、品牌形象等各方面的损失巨大,根据事后统计损失包括品牌损失和卸载量诉请1.5亿。”傅彤说。 傅彤表示,腾讯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限制了中国互联网公平竞争,妨碍了互联网产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中国互联网行业在垄断的背景下出现了荒漠化。“寡头垄断已经严重破坏了中国中小互联网企业生存成长的环境。” [1] [2]
来源:新浪科技 编 辑: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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