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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首批信息消费试点将选50个城市 明年1月推行
http://www.cww.net.cn   2013年10月24日 09:44    

2013年12月初,部领导小组审定50个信息消费试点市(县、区)名单,正式启动信息消费试点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要充分重视信息消费试点工作,结合当地实际情况,精心筛选和组织本地区具有基础和特色的市(县、区)申报试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

(二)严格标准,务求实效。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事求实,真正把在挖掘信息消费需求、创新信息服务应用、推广信息产品普及、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营造信息消费环境等方面具有示范意义的市(县、区)推荐上来。

(三)部省联合,统筹推进。加强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协调一致,形成合力,共同选出典型,联合开展信息消费试点工作。

请于11月8日前将信息消费试点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工作小组。纸质版申报材料推荐函加盖公章,以邮寄或机要形式报送。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推进司

邮政编码:100846

联系人: 郭顺义 路文赜

电话/传真:010-68208230

电子邮箱:xinxisdsf@126.com

附件:信息消费试点申报书(大纲)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3年10月9日(魏慧)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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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世界网   作 者:魏慧编 辑: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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