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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移动虚拟运营纵览
http://www.cww.net.cn   2013年4月15日 16:37    

今年初,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社会意见,这标志着移动虚拟运营将逐渐在中国市场启动。事实上,自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移动虚拟运营在全球移动通信市场上已经过了十余年的发展。

发展历程

移动虚拟运营商(Mobile Virtual Network Operator,MVNO)在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出现于美国和日本市场,并自上世纪末开始,以英国市场为起点,逐渐在全球移动通信市场建立起了一定的市场影响力。截至2012年10月,全球已有503家公司运营的633个MVNO网络在向用户提供商业服务,尤其在北美和欧洲成熟市场,MVNO的发展更为令人瞩目,图1显示了至2010年MVNO在全球不同区域市场的用户渗透率情况。

不同市场、不同监管机构对于MVNO有着不同的定义,但其共同点在于MVNO不拥有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接入网络的基础设施。而对于是否拥有核心网以及后台支撑系统,不同的MVNO根据自身能力和市场策略,可能会有不同的选择。随着MVNO市场的发展,移动通信市场上还出现了一类新的网络经营实体,即移动虚拟网络提供商(Mobile Virtual Network Enabler,MVNE)。MVNE负责建设一个移动业务运营支撑平台,从移动网络运营商(Mobile Network Operator,MNO)处批量获取网络资源,再批发给MVNO,同时为MVNO提供管理和接入服务,从而降低MVNO的市场进入门槛及实际运行成本。MNO、MVNO、MVNE三者的运营模式关系,可用图2描述。

在图2所示的运营模式中,若MVNO运营商仅负责移动业务的市场营销部分,则是较为单纯的移动业务转售者;若MVNO运营商拥有计费和用户服务系统,则可成为业务提供商,向用户销售自有品牌的SIM卡;若MVNO运营商拥有自己的核心网络、增值业务应用平台,则成为完全MVNO运营商,在这种模式下,MVNO运营商的主动性最大,开发增值业务的能力也很强,但同时对MVNO运营商的资本投入和运营经验要求也最高,进入门槛较高。而MVNE的出现,则使MVNO既能获得一部分核心网络的控制,又能较为容易的进入市场开展业务,对促进MVNO市场的发展有着积极意义。

根据工信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征求意见稿),将在国内市场进行试点的移动虚拟运营将更接近于业务提供商的模式。在目前国内市场和监管条件下,这应该是一种较为积极稳妥的政策选择。

主要经营模式

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国际MVNO运营商已经有了较为稳定成熟的经营模式。大致包括如下七种类型。

全业务提供商:主要是传统的固网接入或媒体运营商,通过MVNO提供移动通信业务,与其它业务形成互补关系,提升其产品服务包的整体竞争力。代表公司如德国Freenet、意大利Fastweb、以及英国Virgin Media。随着移动宽带业务的发展,移动宽带对传统的固定宽带和媒体内容运营商将具有越来越重要的价值,使其能够扩展业务覆盖范围,为用户提供超越家庭的、个性化的宽带体验。

零售商:一些传统的商品零售商凭借其广覆盖的店面资源和强大的品牌优势,也建立了非常成功的MVNO业务。德国的Aldi、荷兰的Albert Heijn和英国的Tesco都是这方面的成功代表。在某些欧洲国家(如法国、意大利),邮政局凭借类似的优势资源也在MVNO运营方面取得了不俗的业绩。

最经济服务提供商:这一类MVNO运营商通常以全新品牌进入市场,提供基本的预付费和后付费业务,通过有竞争力的价格和病毒式营销来获取市场。此类MVNO运营商通常容易在青年群体市场获得成功,在这一细分市场内,依赖口碑的病毒式营销具有更大的影响力,而低资费服务包也较为适合年轻人群体的通信消费模式。此类MVNO运营商的成功代表有英国的GiffGaff和在德国、西班牙等国开展业务的Simy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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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Strategy Analytics | 杨光 Phil Kendall编 辑:于光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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