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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发声:应立法保护网民互联网三权
http://www.cww.net.cn   2013年12月2日 15:39    

众多互联网法律专家和安全从业者终于开始正式发声,呼吁立法保护网民三权。

不少网民都遇到过网络诈骗、恶意吸费、隐私泄露等问题。

据央视最新报道,日前由安全联盟主办的互联网用户“三权”保护研讨会在北京举行,会上由互联网行业专家、法律专家、意见领袖等数位专家牵头起草的《互联网用户“三权”保护白皮书》正式发布。据悉,该白皮书将呈交全国人大高层,并作为立法的基础。

图1:《互联网用户“三权”保护白皮书》

据央视报道,每年有超过2.57亿人成为网络犯罪受害者,所蒙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2890亿元,仅钓鱼网站这一项带来的损失就将近300亿元。而个人信息和隐泄漏造成的间接损害,更是难以用金钱来衡量。《白皮书》向全体互联网从业者发出倡议,坚决抵制各类侵犯互联网用户合法权益的行为,呼吁互联网企业遵守行业规则和道德底线,正当竞争,加强行业自律和第三方机构的监管和治理,通过立法保护用户的隐私权、知情权和选择权。

网络侵权和网络犯罪情况严重,其原因在于,一方面,中国网民自我维权意识普遍淡薄,甚至被侵权却被蒙在鼓里。另一方面,是行业监管不利和法律缺失造成的网民保护缺失。IDF实验室负责人万涛在采访中表示,有些互联网企业滥用技术支配权,从而产生各种形式针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侵犯。

特权滥用导致的后果就是网络安全给用户造成的绝大人身和财产损失。中国人民大学教授、中国电子学会计计算机取证专家委员会委员石文昌认为,一旦用户的特权被剥夺,就等于将自家房门钥匙交给他人,其可以自由访问,盗取隐私、修改文件、执行特定代码等,随意控制系统中的各种资源。比如安全软件有保护用户上网安全的权力,如若以安全名义卸载竞争对手软件,帮助用户做选择,就是滥用特权的行为。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对记者表示,有关的制度建设相对来说比较滞后,除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关于加强保护网络信息的决定》外,在个人信息保护立法方面处于缺失状态,“三权”立法刻不容缓。

图2: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 张新宝

网民在享受到网络带来便利的同时,网络陷阱也随处可见。网民自身要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借助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相关机构要完善互联网行业监管机制和第三方审查机制,加大对侵权行为企业的惩罚力度,打破垄断,坚决抵制企业滥用产品技术支配权和市场话语权,为用户营造一个纯净的互联网环境。”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品新说道。

一些企业因为侵权等问题遭遇诉讼十二连败,仅赔偿704万元。对此,乌云平台联合创始人方小顿表示,“企业违法成本太低,也是目前网民权益得不到保障的根本原因。”记者在采访中得知,会上产出的《互联网用户“三权”保护白皮书》将呈交全国人大高层,《白皮书》将为互联网立法完善提供了重要建议参考,也是互联网“三权”立法的关键起步。“三权”立法迫在眉睫,期待相关法律法规尽早出台。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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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华网财经   编 辑: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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