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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入大数据时代的文化建设
http://www.cww.net.cn 2013年4月2日 07:30
于平:所谓社会,是人类的组织形态。马克思在论及人的类本质时说过人是“全部世界史的产物”;但他更认为“就其现实性而言”,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文化建设,说到底是人的精神文明建设,而这种建设的驱动力不是“因果律”中的赓续力,它更体现为“相关性”中的影响力。在《大数据时代》的作者维克托看来:“‘大数据’越来越成为一个带有文化基因和营销理念的词汇,又同时反映出科技领域中正在发展的趋势,这种趋势为理解这个世界和做出决策的新方法开启了一扇大门。”这个“新方法”所指为何呢?维克托认为是“决策行为将日益基于数据和分析来做出,而并非基于经验和直觉”。 记者:我们既有的文化在很大程度上基于经验的积淀和直觉的传承,这是否意味着在大数据时代它们将不可避免地遭遇挑战乃至颠覆? 于平:“挑战”的不可避免是一个已然的事实,“颠覆”如果不含贬义的话,是需要我们去正视“大数据”正在开启的时代转型——这是一个由人类社会认知方式和交流方式深度改变而驱动的转型。事实上,这个“转型”本身就是一个重大的文化事件,是由非传统意义上的文化工作者驱动的重大文化建设举措。在相当一个时期内,我们一直认为“文化与科技融合”是前沿的、高端的科技在支撑、提升既有的、已然的文化,现在看来其实不然。早在去年初,《华尔街日报》就发表过《科技变革即将引领新的经济繁荣》一文,文中预见性地指出人类社会处于3场宏大技术变革的开端,它们分别是大数据、智能制造和无线网络革命。今日的人类社会发展,见证着三大技术变革不仅改变着人类社会的文化生活,而且创新着人类社会的文化形态并建构着新的文化人格。 记者:或许正是在这样一个可以预见的变革中,您才认为既有文化形态及其传播方式正遭遇被疏离、被落寞的困顿? 于平:其实,一个时代有一个时代的文化使命,一个时代也有一个时代的文化坐标。步入大数据时代的文化建设,应当着眼于文化作用的大力发挥和有效实现,这便是十八大报告所说“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很显然,文化作用的大力发挥和有效实现,在大数据时代也要将认知方式由追寻“因果律”转型为发现“相关性”。这个“相关性”指的是海量数据的内在关联,是由对海量数据的分析、处理和集成而来,这是我们文化建设获得洞察力、应对力、针对性和有效性的前提。 记者:看来,“文化与科技融合”不仅仅是某个文化科技企业由商业模式驱动的具体操作,也不仅仅是我们既往文化产品的性能改善和文化服务的效能提升;“文化与科技融合”更应在宏观层面上关注宏大技术变革所要求的交流方式转型和思维方式匹配。 于平:是的。在这个意义上,我认为步入大数据时代的文化建设,先要确立两个意识,一是“角度选择”,二是“集成创新”。在面对海量数据的大数据时代,事物的“相关性”是具体事物的内在关联,在互联网操作上则由主题词与相关链接来体现。所谓“角度选择”,是文化建设主体基于“问题意识”的自觉定位。“角度”既是主体知识构成的视野,也是对象需求期待的趋向,正确的角度选择在于使主体的知识构成去服务对象的需求期待,同时又在对象需求期待的实现中建构更高的主体知识构成。所谓“集成创新”,是相对于我们常说的“继承创新”而言。在大数据时代,“因果律”在“相关性”面前的退却更体现出“集成创新”的必要性和必然性。“集成创新”是以“集成”为“创新”的手段,而“集成”既是要素的集成也是模型的建构。我一直认为,“集成创新”是我们解决文化建设时代课题最应强化的理念,这就意味着我们一要有大视野,要有要素的充分占有;二要有厚积淀,要有要素的精当撷取;三要有强逻辑,要有要素的有机整合;四要有高站位,要有要素的转型升华。我们屡屡申说“文化是民族的血脉,是人民的精神家园”,正在于这血脉有吐故纳新的机能,这家园有革故鼎新的内力。这当然就是步入大数据时代文化建设应有的担当。 [1] [2]
来源:中国文化报 编 辑:葛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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