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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的7宗罪
http://www.cww.net.cn 2013年10月10日 09:14
很多APP的开发者,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因为没有较强的销售和商务资源,因此不得不转而寻找能够替其销售流量的公司。这时候广告平台就会趁虚而入,要求其嵌入某家(最好是独家,因为这样就又成为其在客户面前炫耀平台媒体资源的一面旗帜)的SDK。这样,广告平台经营者手里就有了双刃剑。不但可以通过不断许诺APP开发者投放广告、增加广告填充率、保证收益外,还可以在各个广告主面前吹嘘又有一款知名APP“投靠”在自己平台旗下,借以夸大平台影响力。 最坏的情况是,因为嵌入SDK,因此广告平台的技术后台可以对该APP应用的流量、用户活跃度等机密核心数据一览无遗,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向广告主全盘抖落出来,借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可怜的APP开发者,只能在大多数时候被广告平台所绑架,空空等待所谓的承诺销售额,不愉快的事情时有发生。几个月前,《宫爆老奶奶》的一款游戏APP的开发者和安沃广告传媒大打口水战,我猜测是因为这个原因。 因此,绕过IN APPS移动广告平台,力争和优质APP直接合作,一种聪明的办法。 第四宗罪:暴怒 大大贬低了行业价值。国内移动互联网广告平台的某位掌门人经常在各大会议上讲“我们要一起把移动互联网广告这块蛋糕做大”。但是实际上,他们却在做着毁坏这个市场、把蛋糕不断做小的事情。由于行业认知不同,很多企业都把移动互联网广告看做自己的销售渠道,尤其以电商、游戏客户和部分品牌客户为主。他们投放在移动互联网的IN-APPS广告,多以CPA进行结算。而每个CPA的价格,在广告主公司内部成为考核市场部相关人员的KPI,价格高了自然不好交代。 因此,每一个成功达到考核KPI的投放单价,会不断被挤压,广告主期望可以更好的压低推广成本,获取真正推广底价。这个诉求没有错误,任何一个企业或者个人,都希望这样做。但是接盘的公司呢?为了不断获取该广告主的投放预算,不断夸大自己的媒体能力、技术优势、投放效果,从而超额承诺广告主的心理预期,以达到获取广告订单的目的。但是任何一个媒体、渠道、或者平台,都有其最基本能力和最大能力。超过了这个能力,任何一家都无法做到无限制的优化广告效果。那接下来的事情,自然就是作弊、掺水了。广告主会慢慢发现,越来越大的广告投放预算,带来的是越来越大的的收获(KPI)。而精明的广告主会发现,后台转化能力越来越差。这样一来,这个市场充斥着虚假、欺骗、不信任。长此以往,移动广告平台以短时行为获取的订单,却使得整个行业不被认可被贬值,蛋糕怎能做大? 由几个台湾年轻人创始的Vpon (威朋)IN-APPS广告平台,以LBS精准定向投放为核心,也做过几个成功的品牌广告案例。就是因为过高的运营成本和过低的销售收入,入不敷出,而今已经改弦易帜,不再做前端销售了。这就是一个典型的牺牲品。 所以,如果某位IN APPS广告平台掌门人堂而皇之的告诉大家,我们成功的降低了广告主准入门槛,那就让他去死吧。 第五宗罪:懒惰 浪费投资商的钱。目前几大国内互联网广告平台,均获得了少则几百万,高则几千万的机构投资。但是这个市场经营了至少2年,还没有一家能够收支平衡。而各大广告平台的销售人员,无不告知广告主,这单我们只要流水、不要利润。哪里啊,往往很多广告投放单,不但没有利润,反而要贴进去很多钱财。这样赔本赚吆喝的事情,也许有人可以看做是市场爆发前的必要投入,我却看作是不正当竞争,是在浪费投资商的钱,做一个没有头尾的事情。 而为了压低成本,一个平台获取的广告主预算,或者被浪费投放在流量质量极低的APP 群上;或者被以几分到几毛钱差价,转包给91、安智等平台,甚至架势广告这样的三流平台;或者更有甚者,广告平台把广告主投放在自己平台上的预算直接用于购买谷歌移动广告平台ADMOB的广告,一个点击才3-4美分。这种利用信息的不对称,而通常用于腐败工程转包的模式,也被普遍用于IN APPS广告平台的经营。 第六宗罪:自负 来源:创事记 编 辑: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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