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 通信世界 >> 总第596期 >> 智能管道 >> 正文
 
电信能力开放之海外范本 开放合作与固有利益难两全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28日 09:48    

程德杰: NTT进军快速消费品,是充分利用了其现有的客户资源和客户粘度,从其快速消费品业务设计的出发点上来说,值得国内的电信运营商学习。另一方面,国内的电信运营商早已经进入电子商务领域,但始终不能形成规模效益,这其中最重要的原因在于,电信运营商极度缺乏电子商务管理和营销的专业人员,而电信运营商目前的公司治理架构,也不太适应国内电商竞争的环境。

国内的电信运营商不宜盲目模仿NTT的举措,而应从理解NTT进军快速消费品的思路着手,开发出利用现有客户资源和用户粘度的业务来。

张晓东:在国内如果从事运营商直售业务,可能会涉及到大量的配送等服务系统成本,从目前中国电信114商贸服务提供直售业务经验来看,基于服务成本、配送成本、客户心理等维度考虑,仅局限于高增值高价格空间的商品,不适用于低价格的快速消费品。国内电信运营商还是依托其他直营企业,如亚马逊、京东、淘宝等从事相关商品代付服务较为现实。

NO.5 流量内容 “双向”收费

案例

谷歌向法国电信Orange支付数据流量费

全球电信业对“哑管道”的争论还没有停休,法国电信Orange与谷歌的交易可以让运营商们稍微松一口气。2013年2月初,谷歌同意向Orange额外支付流量费用。双方对外公开的信息极其有限:合作时间至少一年,谷歌向Orange支付的流量费用将用于维护网络,以确保用户能够快速访问谷歌的内容。应该说,Orange在从“哑管道”向“智能管道”转型的过程中,成功开辟了“双向收费”的先例,让近些年不断大幅度挤占带宽的内容提供商付出了“代价”。这种向内容提供商收费的做法是趋势还是特例,其能够形成电信运营业新的收入来源,而其他内容提供商是否又会效仿这一做法呢?此外不容忽视的一点在于,这次双方间的交易有着并不普遍的背景,那就是待开发的非洲市场。

点评

尚斌:正如文中分析的,“这次双方间的交易有着并不普遍的背景,那就是待开发的非洲市场。”对于电信运营商和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来说都是待开拓的新型市场,一种新型的商务合作模式的推出没有任何的障碍。

但对于一个双方都是成熟的市场来说,则没有合作的基础。尽管电信运营商纷纷在抱怨OTT应用占用了大量的带宽资源却只支付了少量的费用,但对于互联网服务提供商来说,这已经是既成事实,更何况,互联网服务提供商从骨子里面认为,如果没有OTT应用,运营商的管道价值将无法体现,因此这种模式的发展前景并不看好。

在国内,便是这种情况。相对于国外的运营商,国内运营商处于大规模的网络建设期,成本压力更大,因此,对于OTT应用的不满将更为突出,但是,由于竞争水平一点也不亚于国外运营商,竞争格局还没有达成动态平衡,因此也不会有运营商会强硬地要求互联网服务提供商缴费接入,推出“双向收费”的先例。因此,国内运营商可借鉴此模式,但是实施难度之大将超出想象

程德杰: 法电向谷歌收取流量费用,与最近三大电信运营商和腾讯之间有关“微信”的谈判类似;有人认为“法电-谷歌”模式开拓了电信运营商流量经验的新思路,开辟了运营商后向收费的先河。但事实上,电信运营商能否成功向互联网运营商收取流量费用,取决于双方在互联网服务领域的博弈能力,归根到底,在于其对最终用户的掌控能力。其次,电信运营商能否成功收取流量费用,还在于其智能管道的建设水平。智能管道的流量识别,内容识别,差异化承载以及计费模式等,都是电信运营商能否成功收费的关键。最后,电信运营商能否向互联网服务商成功收取流量费用,还要取决于法律的规定。在不少国家都有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电信运营商根据流量价值来选择性地承载互联网内容,是否构成了对其他互联网内容服务商的歧视,这在不同的国家,也许会有不同的法律解释;而对于付费的Google们来说,其付费行为是否构成了对用户信息的垄断,仍有不少值得商榷的地方。

[1]  [2]  [3]  [4]  [5]  
关注通信世界网微信“cww-weixin”,赢TD手机!
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张鹏编 辑:于光媚
分享到:
       收藏   打印  论坛   推荐给朋友
关键字搜索:电信能力  运营商  
猜你还喜欢的内容
文章评论查看评论()
昵称:  验证码:
 
相关新闻
即时新闻
通信技术
最新方案
企业黄页
会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