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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政策将落实 快递须缴份子钱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25日 17:39
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3月25日讯,针对备受争议的邮政普遍服务基金,25日财政部综合司官员告诉记者,邮政普遍服务基金肯定会征收,具体征收标准和征收时间表将由国务院研究公布。 去年底,《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征求意见,向快递企业征收基金引起广泛讨论和争议。《办法》规定,在我国境内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缴纳邮政普遍服务基金,标准为国内同城快递0.1元/件、国内异地0.2元/件、港澳台1元/件、国际2元/件。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年营收200万元以下企业可免征。这笔钱将用于资助中西部和农村地区等“无利可图”的邮政服务。 但在争议过后,该基金便销声匿迹。有消息传出,由于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征收遭遇企业的强烈反对,基金可能最终无法出台。 25日下午,财政部综合司官员告诉大智慧记者,征收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在《邮政法》中早已明确规定,不会出现不征收情况,征收是迟早的事情。 “不过,对征收标准和方式等问题尚无法给出明确细则,如果有需要,针对具体操作问题,会进一步对企业调研和征求意见。”他表示。 2009年10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规定,国家设立邮政普遍服务基金,基金征收、使用和监督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中国快递行业已经连续5年实现超过27%的增长。根据国家邮政局公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快递业务量为同城8.2亿件、异地27.3亿件、国际及港澳台1.3亿件,根据《办法》明确的标准计算,2012年应缴总额超过10亿元。 来源:大智慧阿思达克通讯社 编 辑:葛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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