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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与OTT:拥抱变化 抵制不如合作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14日 11:34    

这种做法相比直接封杀OTT已经好了很多,但本质上,运营商还是希望将一切牢牢抓在自己手里,而不是开放给更多行业和企业,实现产业合作共赢。囿于这种思维模式,欧洲的运营商事实上阻碍了自己的产业升级和互联网行业的发展。所以迄今为止,欧洲的互联网发展在全球范围来看,相对其GDP和经济发展水平而言,是相当落后的。这对于中国,是必须吸取教训的前车之鉴。

更聪明的合作

那么,运营商究竟应该怎么做才算聪明呢?其实很简单,无非就是“顺势而为”四个字,主动打破围墙。

未来,电 信产业和互联网产业一定是从产品到服务高度融合的。不管运营商是否情愿,互联网企业一定能够占有相当的市场份额,尤其是在需要快速创新的互联网通信产品领域。对运营商而言,不如与OTT服务商一起帮助用户从传统的语音、短信转移到数据消费上,先将数据业务做大,然后共同深入挖掘用户价值,这样才能够在重大转型过程中,在较短时间内以风险最小的方式在新市场站稳脚跟。

澳大利亚最大的移动运营商Telstra的技术总监Hugh Bradlow就声明称,运营商们必须停止与OTT服务提供商之间的竞争,转而将重点放在与OTT服务提供商之间的合作上,进而实现共赢。

2012年早些时候,西班牙的Telefonica宣布与Google、Facebook、微软以及RIM合作开展运营商计费业务。这样,用户就能够使用其移动积分在OTT商店购买应用以及其它虚拟商品,这使得用户购买虚拟商品和应用变得更加容易。通过与这四家科技巨头达成“全球性框架协 议”,Telefonica希望可以刺激手机的付费下载,提高移动设备和业务的销量。

2012年6月,加拿大的TELUS与Skype签署了一项协议,这项协议“将彻底改变TELUS智能手机用户使用Skype的方式,包括能够通过其已有的TELUS账户购买Skype点数”。而TELUS同样也是在几年前将IPTV服务拓展到微软Xbox中的第一批运营商之一。

在今年的2013年MWC(世界移动通信大会)上,网络通话软件(也就是VoIP)Viber的总裁Talmon Marco提出与无线运营商分享收入的合作方式,向运营商伸出了合作之手。Marco认为运营商所提供的类似产品Joyn不够“酷”,不如转而与Viber合作,这样Viber给合作运营商的客户提供折扣,合作运营商能够吸引客户选择更高的数据套餐来提升客户价值,最终实现双赢。

在国内,香港手机运营商电讯盈科就与微信达成合作,推出8元包月的微信畅聊套餐,用户每个月只需给电讯盈科交8块港币,就能不限流量地使用微信服务,包括文字、语音、图片、视频。

出路何在

众多例子充分说明,运营商们与OTT服务商之间并不存在必须你死我才能活的二元对立,更多是产业融合过程中的合作。

现在,国内三大运营商都在积极部署自己的移动互联网战略。中国移动提出了“智能管道+开放平台+特色业务+友好界面”的移动互联网十六字方针;中国联通正依托“WO品牌+开放平台”的模式努力实现流量经营转型。中国电 信董事长王 晓初则在2011年工作会上提出“新三者战略”,即成为智能管道的主 导者、综合平台的提供者、内容和应用的参与者。

中国移动董事长奚国华在MWC2013上接受记者采访时就表示,OTT是未来发展趋势势不可挡,应对OTT所带来的冲击首要任务是搭建开放平台。平台是运营商拓展移动互联网的核心。通过搭建聚合的内容型平台和开放的能力型平台,创新合作共赢的商业模式,提供创新应用服务的生成环境,引导产业链为客户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业务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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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渭南网   编 辑: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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