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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纤入户遇“潜规则”难行 40%进场费设堵运营商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13日 15:48    

通信世界网讯(CWW) 3月13日消息,近日,有业内人士在微博爆料称,小区物业向运营商收取“过路费”的现象,依然未绝。作为宽带提速建设的一大障碍,“过路费”是导致大部分用户付高价却用低网速,且丧失选择权利的主要原因,同时也是令宽带运营商们无可奈何的行业潜规则。可时至今日仍然缺少有力的管理措施去杜绝这一现象的发生。

“ 一运营商朋友说,某小区宽带进不去了,物业太黑,要收40%,看来小宽带运营商带宽打6折也是没办法的。”这是ID号为“付亮的竞争情报应用”在12日发出的一条微博消息。

随后,有不少人士都跟帖发表自己的看法。 其中,一位ID号为“通信老聊”的业内人士表示,真正垄断宽带的不是运营商,而是房地产开发商和小区物业,因为能不能接入用户家,接谁的线,是他们说了算,不是运营商决定的,这是现实。

其实早在2012年,长城宽带、时代互通、方正等多家运营商就已经表示,在北京很多小区,宽带想入户都要向物业缴费,费用高低按小区品质来确定。这就是行业潜规则!运营商们为了逐利都会尽可能多地争抢用户,而对小区市场垄断的心理,进而导致了潜规则的蔓延。

而住宅小区宽带的垄断直接让用户丧失了选择权利。如果住户选择其他运营商,则无法安装宽带。且交过高额“过路费”的运营商想要盈利,只能将成本转嫁到普通用户身上,于是,部分运营商将有限的带宽分给尽可能多的用户,并打着“独享带宽”的概念。这样做的结果更是导致了,用户付了10M的宽带费用,却可能连1M速度都达不到。

事实上,对于运营商垄断小区宽带业务的现象,国家早有明令禁止。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规定,对于“非法组织或者妨碍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公共电信服务的”行为,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在去年,作为小区宽带“过路费”的重灾区北京,市住建委也要求有关物业管理单位不得人为设置障碍、收取费用,不得就接入和使用建筑红线内的通信管线等信息化基础设施与企业签订垄断性协议,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电信运营商的接入和使用,不得限制用户自由选择电信业务的权利。

可是,在宽带运营商疯狂垄断小区市场的进程中,这些规定都成了一纸空文。

就在不久前,工信部刚刚部署了宽带中国2013专项行动目标:计划今年新增FTTH覆盖家庭超过3500万户,使用4M及以上宽带接入产品的用户占比超过70%。可现在看来,如果小区宽带“过路费”问题不解决,将严重阻碍我国宽带发展的进程。(王熙)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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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世界网   作 者:王熙编 辑: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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