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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流量被盗 运营商要担责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12日 08:32
昨日,禅城区工商局12315投诉举报中心公布2012年十大典型案例,其中手机网络流量被盗用的案例引起市民关注。 王先生是某电信运营商的手机电话用户,去年12月份交话费时发现自己手机号码11月份的话费竟达500多元,而他平时的电话费只有100多元。他马上查询了11月份的清单,经查询发现,自己的手机在哈尔滨和青岛等地有多次的上网记录,但王先生一直在佛山并未远游,不可能在外地上网。 为此,王先生向12315中心申诉。澜石分局12315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对事件进行调查。经与运营商核查发现,王先生的手机被莫名地开通了WLAN业务,而其账号及密码也被盗,产生了高额的上网费。澜石分局12315工作人员认为,王先生手机被无故开通WLAN业务,并不符合《合同法》规定。在此情况下而产生的话费,不该由消费者承担责任。经调解,运营商同意退还王先生11月份的500多元话费。 此外,据记者了解,在2012年,禅城区工商局12315中心共受理申诉举报案件4476宗,按规定应办结案件4512宗,办结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共244.12元,加倍赔偿金额5.87万元。其中,消费申诉方面的案件2798件,比2011年同期增长7.2%;商品类申诉1738件,占消费申诉总量的62.12%,同比去年上升5.02%;服务类申诉1060件,占消费申诉总量的37.88%,同比去年上升10.99%;经济违法举报案件1740件,比2011年同期下降23.42%。 ■其他案例 保价物品损坏快递理赔耍“无赖” 田先生于去年6月18日委托某物流佛山营运部运送一批货物到安徽,为安全起见,特意为货物进行保价,价值2万元。其后,收货人告诉田先生货物严重破损。田先生立即向物流公司反映,并要求按照保价价值作出合理赔偿,但物流公司却一直拖延不肯理赔。田先生在无奈之下向12315中心申诉。 禅城区工商局环市分局12315工作人员根据《邮政法》的规定,认为货物的损坏由物流公司造成,且田先生已对货物进行保价,物流公司理应赔偿。但由于该货物只是部分损坏,应该按照保价额与邮件全部价值的比例对邮件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经调解,物流公司同意了田先生的理赔要求。 万元皮包“脱皮”市民申诉维权 去年4月12日,张小姐在某大型商场名牌店购买了一个“圣罗兰”女士皮包,价格为13000多元。几天后张小姐第一次使用新包的时候,发现该皮包的表面边缘出现脱皮的现象,张小姐怀疑皮包是假冒商品,于是回到名牌店要求退货,但该店的负责人只答应为张小姐保修皮包。为此,张小姐向12315中心申诉。 禅城区工商局环市分局12315工作人员立即调查,12315工作人员先查阅了名牌店提供的品牌店加盟的协议、授权许可证书及皮包的质量保证书等材料,打消了张小姐怀疑皮包是假货的顾虑。而根据《国家鞋类三包规定》,商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出现质量问题的消费者有权选择退货、更换或修理。经过工作人员调解,最终张小姐同意接受名牌店更换同等价值商品的解决方案。 来源:南方日报 作 者:李晓莉编 辑: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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