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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互联网时代自营厅的卖场化转型及机制创新
http://www.cww.net.cn 2013年4月8日 07:21
自营厅是运营商实体渠道体系的核心和基石,承担着销售、服务、体验和形象宣传等职能;同时也面临着全面转型、适应终端和数据业务销售的需要,以及满足人们日益互联网化的生活需求。在卖场化转型前,福建电信自营厅承载着企业形象展示和客户服务的重要任务,但销售能力不强、效益不高。 自营厅效益低下急需提升 福建电信自营厅转型前,营业厅的布局、人员激励和管理、考核等缺乏卖场模式管理,不是面向销售的功能定位设计,具体表现为:传统营业厅采取封闭式布局,厅内最好位置设置为业务受理区;真机体验不足,无法适应现有3G业务的演示及体验需要;工作重心以基础服务为主,销售能力及促销活动组织能力较差;引商入店后一个厅内两套人马,未统一管理;薪酬激励机制不够灵活,销售业绩对收入的影响较小;未实施成本核算,投入产出不匹配,盈利厅占比不到50%;营业厅排队等候仍是客户满意度短板环节,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转型前,全省共有124个自营厅,平均单厅面积342平方米。其中,电信全业务销售服务且引商入店经销商终端销售的自营厅107个,电信全业务销售服务但无引商入店终端经销商的自营厅4个,整厅外包的自营厅13个。人员主要为福建技发公司编制及驻店商终端销售服务人员。2011年全省自营厅月均新装移动3.6万户、销售终端约2.7万部;全省自营厅盈利厅54个、占比43.5%,平均利润率为-7.4%。 为此,只有建立能将服务和产品高效传递给客户的自营厅实体渠道体系,才能实现业务的不断发展。2012年福建电信树立了自营厅机制创新总体目标:2012年底实现自营厅移动用户发展较2011年月均增长超15%、终端销售增长超20%;实现全省自营厅营收情况总体扭负为正,盈利厅超80个;实现店长(原厅经理)及店员(原营业员)收入最高增幅达100%。 转型突出终端体验和营销功能 为适应移动互联网用户的行为习惯,推广丰富的移动互联网产品,福建电信梳理了卖场化自营厅建设思路,将功能定位为服务客户、销售产品;拟定了以服务为基础、以销售为目标、以效益为中心的指导思想;转型后的自营厅将以走动营销、手机卖场、销售中心为主要特征。 围绕以上建设思路,福建电信为突出终端体验和营销功能,制定了卖场化转型营业厅的八个标准,依次为:设置标准化即定位标准化和岗位设置及职责标准化,一二级厅突出品牌宣传和体验营销,三级厅突出体验营销和销售;机制标准化,执行店长负责制、店员计件制;环境标准化,以“明亮、通透、时尚、科技”为原则,包含营业区(受理区和销售区)、培训学习区、整装区、团队展示区;设备配置标准化,按照不同级别,对自助服务、3G体验辅导、宽带体验、业务受理等区域的硬件设备明确配置标准;工装配置标准化,店员(含驻店商销售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装,胸前佩戴工号牌;管理制度标准化,落实现场管理、促销管理、绩效考核、会议管理、设备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客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制度八项基本制度;流程标准化,执行终端引领、落实“一点营销推介”、“一点受理”和“一点收银”的终端和应用销售流程;开展文化建设,营造创新、争先、和谐的文化氛围,树立积极向上的服务形象。 店长负责制激发经营活力 由于传统自营厅运营管理层级多、流转环节长、响应速度慢,不利于专业化的发展;投资效益比不高,不适应移动互联网发展和全业务运营需要;激励考核机制不利于业务发展和员工职业发展。为此,2012年福建电信结合实际并践行阿米巴经营模式,对全省自营实体渠道开展店长负责制机制创新工作,推动单店目标责任制,具体有以下七项举措。 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福建电信公众客户部 | 余青编 辑:于光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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