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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隐私现状:央视网广告位亦可抓取Cookies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25日 09:42
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商建刚则认为,从严格意义上来说,用户的浏览记录应该属于个人隐私范畴,而且搜集用户信息时,网站必须有着非常清晰的隐私条款跟标识,“用户信息的适用范围、具体用途都应该提前告知用户,而且网站必须合理处理这些数据,不得将其进行售卖跟扩算。” “目前我们在联合广告业者、相关协会、政府部门等,进行互联网精准营销在用户信息利用方面的探讨,预计很快会出台相关的规范公约。”易传媒和品友互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均表示业内在联手准备相关标准,而且其网站上均有着隐私条款,如果用户不愿意再接受到匹配广告的显示,可以通过登录他们的官网进行退订。 编辑手记 互联网伦理话题催生“新法律” 隐私的保护和底线是一个互联网伦理话题,恐怕未来数十年间都会继续下去。央视3·15晚会播出后,大批互联网和法律专家已经为事件定性:这些互联网公司的行为涉嫌越权,但都不违法。在这样的背景下,央视3·15晚会高举道德大棒,威武。 美国学者劳伦斯·莱斯格十年前出版了一本名叫《塑造网络空间的法律》,书中指出网络空间法律具有崭新的特点,网络技术的进化决定着“新法律”的重新界定,传统法律概念将面临革命。 网络隐私很有趣,美剧《不要对我说谎》主角拥有近乎“读心术”的能力,这样的人能在日常交际和人际关系中获得好处。目前互联网企业也正在完善他们在互联网和大数据时代的“读心术”,但同样面临侵犯隐私权的指责。在互联网时代,用户要想获得深度个性化的服务,就必须更大程度分享个人隐私,相反,消费者可以选择,留下隐私,放弃服务。 虽然央视网旗下网站也通过Cookies售卖广告,中国网络电视台Android版APP客户端照样收集用户信息,而且,就算360和腾讯间的黑白之争也尚无定论,不过,从好的一面来看,央视3·15晚会更大众化地引爆了互联网隐私话题,也诱发了全社会的关注,以帮助业界在一个无监管地带,更快地出台适合互联网的“新法律”。 来源:IT时报 编 辑:葛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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