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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称侵犯隐私难治乃立法量刑过轻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15日 18:45
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专家委员胡钢在接受通信世界网采访时表示:去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决定出来以后,有关行业组织非常重视,一直在研究如何落地的问题。同时各大网络公司的服务条款或者用户协议很多内容在法律上是参差不齐的,有的非常详细,有的几乎什么都没写,这两种极端都有。而现在由于新技术的发展,即使有相关协议,但实施下来却可能走型。云计算可以做到中央部署、任意对象、时空实施,这就使得网民的个人数据或隐私变得极为脆弱,个人维权时候取证又面临巨大困难。今年一月,国家工商总局对相关网络公司实施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予以行政告诫,表明行政机关已经采取步骤来落实国家相关法律,保护网络的良好秩序。民诉法55条所规定的公益诉讼制度的有效实施,将能切实维护广大用户的切身利益,也是使用网络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不要让已经在裸奔的用户继续裸奔下去。 涉及到网络的隐私保护,对于一个普通用户来说要去主张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的权利,仅从证据的角度就是非常非常困难的。在这里提醒用户注意一点,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的《民事诉讼法》第55条专门规定,涉及到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案件,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就是所谓的公益诉讼。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者保护委员会或者类似的公益组织,他们出面直接向不法商家、不良的软件提供者集体诉讼,能够最大限度的保护每一名用户的利益。(葛逊) [1] [2]
来源:通信世界网 作 者:葛逊编 辑:葛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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