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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ICP各自为政 IPv6“合伙”难
http://www.cww.net.cn   2013年6月17日 08:15    

2012年之前,运营商、互联网企业之间有一个“鸡与蛋”的怪圈,双方都希望对方先启动IPv6网络、应用建设,形成规模之后,推动己方业务。如今,怪圈依旧在延续,双方都在推进IPv6,但依旧不能形成合力。也许,一切只能等到2013年底,试点城市能够同时向用户、互联网企业开放之时。

年底“交差”难

但“各自为政”显然不符合《下一代互联网商用专项》的目的所在。“各自为政”已经开始出现弊端。

“800万”用户究竟该如何统计就是这种局面之下首先需要解决的问题。如果只考虑运营商任务,那么只需要运营商IPv6网络覆盖即可,这些用户都可以下发IPv6地址。

“但用覆盖数来统计可能有些牵强,届时我们可能会这样判断有效用户——具有IPv6地址、并访问IPv6内容一定时间。”中国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工程(CNGI)专家委主任邬贺铨指出,“这是有统计办法的。”

这一统计策略要求用户、内容、运营商同步发展,且互相配合。

6月6日,世界IPv6日,这一天CNGI专家委联合运营商、ICP、设备企业、科研机构召开IPv6研讨会。“了解产业链的过渡情况、方案是一个目的,更重要的是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协作。”

“商用专项中,有不少需要运营商、ICP协作的项目。”邬贺铨介绍,商用专项为期最多两年。也就是说,2014年之前,运营商、ICP必须协作出一些成果,“发展800万IPv6用户”只是其中之一。

运营商试点进程必须要加速,他们必须赶在验收之前完成试点建设、与ICP对接内容、分配IPv6地址并试运行。如果2013年底之前只完成了试点建设,恐怕运营商、ICP都“交不了差。”

2012年初,为数不少的互联网企业就向运营商建议:“希望北京、上海、广州、西安、成都这些ICP服务、用户密集的地区能先在2012年之前开通IPv6接入能力,发展百万级用户。这些是IPv6试运行的基础。”然而,这一建议并没有被采纳。

ICP发展IPv6的经验基本来自于Cernet2(教育网)这张非商用网络;而运营商的合作对象也更多的是当地政府信息平台、物联网监控等项目。双方都没有IPv6商用经验的积累。

地址危机依旧存在

事实上,即便能“交差”,也只能称之为差强人意。“几乎所有的互联网内容都是IPv4,即便是一些网站能支持IPv6,但网站里的应用、链接、视频都还是IPv4的。”唐雄燕指出,在大部分用户都是IPv4的时候,互联网企业仍然是在IPv4的机制下开发内容。“这800万IPv6用户,必须同时分配IPv4地址。可能他们只有访问某些特定网站时采用IPv6,大部分应用还得依靠IPv4。”

也就是说,IPv6还不能解决IPv4的地址危机。目前,对运营商而言,发展IPv6与解决地址危机并不是一回事,唐雄燕指出:“只有等新增用户基本不需要IPv4地址的时候,地址危机自然迎刃而解。”但这短时间不可能实现。在此次试点项目招标的过程中,运营商同时启动了一定的NAT设备,用于解决地址问题。

NAT是网络地址转换技术,通过把一个IPv4地址转化为几百个私有地址,让大量计算机使用一个合法地址,以此缓解地址危机。这属于“不是办法的办法”,因为可转化的IPv4地址也会有用完的一天,而且NAT还会提高网络的复杂性,增加管理难度。

没有危机动力,运营商的IPv6工作动力可能要大打折扣,接受记者采访的设备商也普遍反映“雷声大、雨点小。”而ICP情况更为难堪,我国IPv6商用网络覆盖及用户访问量非常低,覆盖率为14.83%,使用率仅0.07%,商业网站及应用提供商尚未找到IPv6业务的商业盈利模式,同样缺乏主动向IPv6过渡的核心驱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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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赛迪网   编 辑: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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