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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去电信化”绝非“互联网化”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6日 08:51    

但是,显然,“公用事业化”的转型前景,即意味着电信运营商的彻底的管道化。鉴于基础电信网络设施与基础电信业务的强关联性,以及随着电信普遍服务任务的全球性的终结,这要求电信运营商及其管理者理性的认识到微增长时代已经来临

去电信化的另一个选择是互联网化。

显然,一个真正的电信运营商无论进行什么样的自我改革,都很难成为一个真正的互联网公司。这是有支撑彼此的基本技术体制决定的,也是由各自完全不同的生存和发展模式决定的。

基础电信业务的普遍服务要求以及经济和社会管制的要求,必然要求电信运营商承担比互联网厂商更多的义务和责任。

那么,当传统电信运营商用自己的脚迈进互联网的河水时,必然在制度运行成本上先天性的劣势于互联网公司。

如果把去电信化界定为互联网化,或者如韦乐平先生所言将来电信运营商将向信息和娱乐领域延伸,笔者在赞同这个大趋势的同时,亦需要提醒,从制度上,包括经济和社会管制制度以及电信运营商自身的公司组织制度,都需要进行“去电信化”。

需要政府、运营商、公众把电信运营商的互联网业务从神坛上放下来,惟其如此,电信运营商才能真正的去电信化。

“去电信化”的过程是一个公用事业化和互联网化的平衡过程

去电信化,不是单纯的互联网化,而是一个电信运营商与政府管制机构在电信运营商的转型过程中,把公用事业化与互联网化作为变革长期趋势,寻找在普遍服务社会保障与行业发展增长之间的平衡点的过程。

绝非单纯的互联网化的过程。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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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搜狐IT   作 者:陈志刚编 辑: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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