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国有企业必须适应市场化、国际化新形势,以规范经营决策、资产保值增值、公平参与竞争、提高企业效率、增强企业活力、承担社会责任为重点。同时,国有资本要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此外,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要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加大对民营资本开放的力度。
通过解读《决定》,可以清晰地看出我国信息通信业下一步开放的总原则和大趋势。可以预示,我国信息通信业在下一阶段的改革与发展中,市场竞争将日益多元化,市场开放的层次与速度将明显提升,开放的领域与规模将进一步扩大。电信运营商按照市场规则转变经营模式刻不容缓。
一、国有电信运营商作为基础电信服务领域的主力军,要强化公共服务职能,在向综合信息服务商转型中,要以稳定存量业务和服务为基础。
在信息经济快速发展、新业态和新服务日新月异、互联网企业与传统电信业务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国有电信运营商在向综合信息服务商转型的过程中,必须明确基础电信服务是国有电信运营商的立足之本。因为这既是国有电信企业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公共服务责任,也是保障国家信息通信网络运营安全的基础。国有电信运营商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转型,首先要明确公司的基础业务与核心业务,只有明确了以网络建设及传输服务为基础,明确了建立和发展智能网络、推进宽带服务为核心,才能实现自身向综合信息服务商的转型。基础业务与综合信息服务之间不是“加减法”的问题,而是相互融合、互为推进的关系。国有电信运营商不能将基础话音业务、基础网络的运维作为转型的负担,不仅要稳定基础电信服务,而且要加大对基础业务的投资和智能化建设。在稳定和保证基础业务的基础上,运营商才能通过创造新的运营模式和新技术研发体系,以新业务内容和新服务业态,以市场配置资源的手段和路径,完成对公司传统运营体制的创新和改造,并最终完成向综合信息服务提供商的转型。
二、国有电信运营企业要以开放“盘活存量”,以竞争激活“增量”。
稳定和提高基础业务的运营收益,要打破以往的封闭运营和资源保护,要以开放实现存量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开放“盘活存量”。对于基础网络的建设和智能网技术的研发,要主动引入民营企业直接参与或投资,突破传统的简单参股或租售方式;要允许民营经济按照市场与服务的需求,选择与国有电信运营商合作建设基础网和智能网。在固网与移动网本地业务领域,全面放开民营经济直接参与业务批发或零售,扩大虚拟和转售业务的范围,降低进入门槛。基础业务只有在运营环节上对民营经济开放,才能按照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使更多的运营者在传统业务产业链上挖掘新的价值。比如固网和移动语音业务,通过与民营资本融合经营,可以在确保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不降低的基础上,嵌入多种新型的增值服务,实现与国际接轨的话音业务“免费”模式。
面对新经济时代和移动互联网时代的新业务竞争环境,国有电信运营商固有的资源垄断将无法实现创新发展。按照《决定》的要求,下一步,行业监管部门对运营商的“保护”,也将由“门槛”式保护向有效竞争的监督转变。在信息化新业务领域,国有电信运营商只有放弃以往的“大树下好乘凉”的思维,全面、直接参与市场竞争,才能在综合信息服务市场找到自己的位置,才能真正将自身的资源优势转变为市场优势。
三、国有电信运营商必须深刻理解、认识和完善内部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
电信运营商应尽快按照企业管理而非行政管理的方式配置内部机构,按照市场发展与竞争的需要,将传统的垂直一体化管理向水平融合式管理转变。取消国有企业人员按政府机构设置的行政级别,迫使电信运营商改变公司内部行政化管理的思维方式,对于科学化配置企业管理机构、优化人力资源配置意义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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