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虽不是新的政策,此前已有少数民资涉足这方面的业务,但这次正式开放,将使民资、互联网公司和电子电讯类公司,通过网络托管,直接开展区域性的物联网业务,而且成本会显著下降。国有运营商的压力将更大,挑战更强。
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将意味着通信建设市场的竞争将进一步加剧,但资源配置的公平性将逐步优化,建设的透明度会比以前明显提高。
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将是一个较复杂和艰难的事情,在国有电信运营商资本、市场和技术高度集中化的背景下,民营资本试水参股恐怕还有一定难度。但外资透过国内民营资本的间接渠道可能会由此打开缺口。
从《实施意见》的上述内容,可以看出,这次是有史以来国家在电信领域对民营资本开放力度最大的一次,由此,我很感欣然。
但是,开放并非一个《实施意见》和一套政策就能一锤定音的。国有电信运营企业多年的集中运营和对资源的高度控制,使民资的进入必须有配套的改革方案作为基础保障。
我前年在完成《民营资本进入电信业建议》的报告中曾指出:电信业对民营资本开放,不是简单的一套政策和文件就能实现的,必须率先加大国有电信运营体制改革力度,着实为民营资本的进入创造条件,并需要市场监管和法规体系的建立。
开放电信基本服务网络,创造国有资本和民间资本相对公平的竞争环境是一个先决条件,这次,主要只允许移动转售业务,说明我国的固网运营商虽然市场集中度高,但资本和技术的集中度仍很脆弱,开放的环境仍存在各种缺陷和不足。但是,我认为,固网运营商下一步更需要放开些,让固网运营商在多元化的竞争中,锤炼自身抗风险和创新意识。
加快《电信法》的完善和出台,是多元化竞争市场的重要前提。如果没有针对民间资本进入基础电信业的法律法规,《实施意见》很有可能在具体实施中面临各种阻力和障碍。没有法律的保障,开放也就没有足够的稳定性和持续性。
从《实施意见》发布的市场前景看,我认为,自2009年的六合三重组后,中国移动被限制进入固定网络,但现在限制令已到期,中移动肯定会加大在固网上的投入,并会以融合业务创造更大的市场空间,因此,今天公布《实施意见》对中国移动带来的机遇明显大于挑战,对市场来讲,原来潜水的中移动非正归军,将浮出水面,甚至与中移动联手强夺固网运营商的市场。这将会带来市场结构新一轮的波动。如何加强市场监管,防止竞争失控,将会面临新的考验。
上面这几点如何解决并处理好,实为我忧。
总之,在中国经济陷入低谷的背景下,大型国有公司纷纷表示要开放市场,已证明传统的国有运营体制再不改革,再不创新,就很难再吃香喝辣的。国资委指出央企要准备过几个冬天,我认为不仅仅是过冬天的问题,不改革和创新,不敢引入竞争对手,央企就永远是襁褓中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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