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轮国家鼓励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的开放政策和条例,几乎都是风声大,雨点小。这其中,电信业对民企的开放尤其引起人们关注,大家一直期待中国电信业能对民营企业作出实质性的开放,而不是蜻蜓点水,似放非放。
从2008年完成《中国电信业市场结构调整》研究报告后,面对新一轮重组后的电信竞争市场状况,我就一直在呼吁开放电信转售业务,允许建立电信虚拟运营商,因为这是电信市场真正开放的实质性标志。只有迈出这一步,才能真正强化电信运营市场的有效竞争,形成多元化和开放的运营体系。
2012年6月27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终于正式发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从开放的领域和内容看,真的出乎我的意料。《实施意见》明确指出“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网络托管业务;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施工、监理、信息网络系统集成、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基站机房、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和运营维护;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鼓励民营电信企业‘走出去’,积极参与国际竞争。”《实施意见》的发布令我兴奋不已,因为这次的开放意见中,终于看到被封闭近10年的转售业务终于开放了,尽管它仅仅限定在移动业务领域,但也是一次不多有的突破,由此,我相信我的另一个宿愿——发展虚拟运营也将为时不远,中国电信业开放的步伐与国际接轨的日子越来越近,中国电信市场面对竞争压力的成熟性越来越高。
目前,国际电信业市场已经进入运营多元化、技术融合化、产业集中化、竞争全球化的相对成熟阶段,大量新的业务和运营方式正在进入和冲击我国的电信运营市场,特别是融合业务,以及开放的、统一的智能应用平台技术,已大规模渗透到我国电信应用与服务市场。我国有许多民营企业在智能平台研发上做出了大量投资和研发工作,但除了像华为这样的民营航空母舰外,大部分中小民营公司均因国有电信运营商的网络封闭和业务限制,而很难独立地将研发与应用投向市场。
由此,尽快开放电信基础运营市场不但是市场发展的要求,也是中国改革开放的要求,是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竞争的大趋势,是建立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优化资源配置的必然趋势。
因此,在我国经济进入全面调整结构,转变发展方式,寻求新的发展突破点的时候,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实施意见》,真的是及时雨。事实证明,面对全球化市场和国内信息化的发展,只有开放,中国的电信业才能释放出新的生产力。
从公布的《实施意见》看,我认为在许多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突破。
首先,对民营资本开放通信转售业务,虽然仅限于移动转售,但至少证明中国基础业务大门正式对民资开放。移动转售业务开放试点,意味着下一步虚拟运营市场的开放越来越成熟,百姓将会享受更多元化和更低资费的服务。
允许民营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将给民营资本带来诸多开展增值服务的机会和领域,同时,也会迫使运营商加大在这一领域的运营质量,竞争性的市场将会营造很大的市场氛围。相比于此前的开放试点,这次开放接入网业务和驻地网业务,将使民营资本可以找到落地点和盈利点。
鼓励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应该是大势所趋。民营资本这些年一直在后台为国有电信公司做增值服务的内容和渠道。下一步,增值业务的调整,内容的创新,服务的领域,业务的等级均面临诸多考验,而我相信民营资本的反应能力会超过国有电信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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