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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奇平:从互联网角度诊断联通未来战略
http://www.cww.net.cn 2012年2月3日 15:54
从客观上看,核心物种有一个简单标准,就是摩根斯坦利在全球移动互联网报告中提及的数据增值业务占整个业务的比重。因为在电信业与互联网行业融合中,语音业务是持平增长趋势,数据业务是高速增长态势,因此谁的业务搭在快车道上,谁就会成为行业主导者,谁才是核心物种。 腾讯互联网增值业务在2009年的收入中占比是76.6%,联通2010年移动非语音业务收入占移动通信服务收入比例仅到32.0%,同比提高也只有4.4%。按这个蜗牛速度,要追上腾讯现在水平,需要10年。这还没有算所谓“非语音业务”是否能够得上腾讯那种含金量标准。 所以,把电信业与互联网行业融合定位为电信时代(虽然谦虚地加了个“后”),已不很准确。至于判断“电信运营商处于‘后电信时代’生态环境中的核心物种地位”,在互联网人看来,简直是头脑发烧得厉害了。 准确的形势判断,应该说就是电信业与互联网业融合的“移动互联网时代”;至于电信运营商的地位,顶多说在不算互联网业的情况下,处于电信业部分的“核心物种地位”;如果真按“电信业与互联网行业融合”的全生态来算,只能说处在离核心较远的边缘物种地位。 2)形势判断失误导致两个顶层问题 第一,不是核心物种,按核心物种定位,造成核心资源配置的错位。 联通人根据2009年赛迪顾问提供的数据(互联网应用服务以50.9%,超过互联网基础服务的49.1%),得出一个纵深的进一步判断:“未来,随着互联网应用服务市场的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基础服务的饱和化和低廉化趋势,互联网应用服务在整体市场中的占比仍将继续提升,成为产业生态的主导力量。” 赛迪顾问数据没问题,但从数据中得出的结论有问题。 一方面,认为“互联网应用服务”会主导,是一个严重的判断失误。 在互联网人看来,互联网应用服务超过基础服务,并不说明谁是主导。例如,苹果的四五十万开发者的总和服务收入超过苹果商店服务收入,并不说明开发者成了主导者。因为三七分成本身就决定了开发者收入必定超过平台提供者。 另一方面,何为互联网基础服务,存在大的误会。原来,这是一个由“核心物种”判断派生的连锁误会,联通人理解的互联网基础服务,居然就是电信运营商。所以他们说“作为互联网基础服务的提供者”的电信运营商云云,就不奇怪了。那么,我们互联网人所理解的“互联网基础服务”(如基础技术支撑服务业,基础业务支撑服务业,ASP平台)跑哪去了呢?居然在联通眼皮底下消失不见了。 经过换位思考,我发现这是电信思维中,与我们互联网物种的人想反了的地方。电信这种物种看世界,似乎认为:互联网全行业都是电信业的增值业务,或者叫互联网应用服务。这是令互联网人再吃惊不过的了:联通把我们互联网行业最精华的主力部队看漏掉了。 在这个判断下,把联通资源的主力军拉上战场的结果,就是主力跑到他们认为是互联网基础服务所在,而我们认为不是的地方。从互联网人看,相当于联通全部主力都投放给预备队,放到了山后面,根本就没参与前方作战。这是看漏了、想漏了互联网业也有核心物种这回事的结果。这样配置资源,一旦作战,就会发现把主攻和佯攻阵地搞反了。 这也是我们互联网人为何能轻松攻上主阵地,在联通眼皮底下冒出两个联通总市值的原因。应该说,咱们互联网人在移动时代真是够幸运的。如果小网通和联通听了候自强的,就没有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了。 第二,不是核心物种,且不承认自己不是核心物种,造成移向真正的核心物种机会的失去。 前面说过,是不是核心物种,取决于语音与数据业务占比关系。没有排除电信运营商经调整后成为真正核心物种的机会。 来源:互联网周刊 作 者:姜奇平编 辑:赵宇 联系电话:010-67110006-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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