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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总工会与华为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达成共识
2007年11月11日 11:07    中国广播网    评论()    
作 者:记者 赵九骁

    针对华为公司近期5100名员工辞职再竞岗事件,广东省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11月9号在省总工会约见了华为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及该公司人力资源、外事工作有关负责人,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处理事件达成共识。

    最终达成的共识包括:

    一、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员工保障机制,完善员工权益保障、医疗保障、人身保障等管理规定,加大员工维权举措。工会支持企业改革创新,引导员工焕发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团结和动员员工共谋企业发展,做到在共建中共享,在共享中共建。

    二、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重大事项,遵守有关法律规定,听取员工意见,并与工会协商确定。近期筹备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原已制定的直接涉及员工利益的暂行规定,提交职代会审议。

    三、企业与工会开展平等协商,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共同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全国总工会、广东省总工会和深圳市总工会高度关注“华为事件”。认为华为公司近期5100名员工辞职再竞岗,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进行,引起了社会各种猜测、议论和评价,客观上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华为公司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以消除影响,在出台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听取广大员工意见,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深圳市委、市政府对此事十分重视,多次召开有关会议,研究和部署加强《劳动合同法》的宣传,要求坚决纠正对《劳动合同法》认识和理解上的偏差,对相关企业依法进行监督检查,消除在社会上引起的不良影响,避免此类次事件再次发生。此前,深圳市总工会多次到华为公司了解情况,听取员工意见,与公司有关负责人协商,指导企业工会按照员工的意愿依法妥善处理。目前,华为公司已经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

    据了解,华为公司在向省总工会汇报中表示,华为作为技术创新的一面旗帜,公司一直重视员工权益,尊重员工的创造与贡献,近几年制订了一系列员工保障规定。近期进行的人力资源调整,意在理顺劳动关系,增强企业竞争力,并且完全是在职工主动自愿、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进行的,公司与员工没有任何争议,也未有员工投诉。华为公司表示愿意在省市总工会的帮助下,认真做好维护员工权益工作。

编 辑: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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