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南方都市报
从普通的商业广告,到中奖、六合彩、卖盗牌车、卖发票等明目张胆地欺诈和犯罪信息,最近多了某些宾馆酒店所创作的成年人一看就明的煽情短信,不请自来的短信日益多样化、规模化和文学化,为我等手机用户平添许多烦扰。一些朋友为了防止手机内存过载,而延误接收有用短信,不得不改用可插存储卡的智能手机,贵过一年话费。自从老婆看见我手机里的煽情短信,出趟远门,查询电话频率提高两倍。
不良短信的危害说大不大,至今没有听说周围朋友因收阅短信而上当受骗的事例。为前面所说的那些烦扰去报警、起诉的人,相信不多。这就需要某种机制来收集民声民怨,由个别人集中表达、集中解决,这个机制叫民主,准确点讲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日前,广东省政协委员曹彪代表广东人民行使民主权利,向省公安厅建议开设不良短信举报号码。省公安厅答复说各信息服务运营企业都已建立用户不良信息投诉电话,并把治理不良短信的希望寄托在将来对手机用户实行实名制上。
不良短信从短信业务一开展就出现了,至今大概有10年历史了。投诉电话我本人打过几次,没有回复,不知道处理结果,就没有积极性再打了。从不良短信日益增长的事实来看,投诉电话效果有限。实名制是否有效,尚且未知。但我认为除此之外还应该有其他的治理办法,毕竟施行实名制的国家和地区并不占多数。
管制不良短信不是无法可依,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发送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信息就可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无需另立专门法。只是抓获发送不良短信者,在实行实名制之前,技术上有些难度。但不是不可能,因为手机实际上有定位功能。
专门为不良短信而动用警力,也许社会成本太高。如果把发送不良短信看作犯罪行为的一个环节,动用警力就非常必要了。虽然因虚假短信而上当受骗的概率很低,但是肯定存在。否则欺诈短信不可能经年累月地持续下去,骗子不会傻到为运营商义务劳动。如果把欺诈信息统计出来,数量肯定大得惊人,我们却从未从新闻媒体那里获得过短信诈骗犯受到惩处的消息。每条诈骗短信都是在给和谐社会作负面宣传,看新闻联播看党报都未必弥补得过来,那显然不是运营商能单独负得起的责任。
当然运营商也是有责任的,起码应该给用户一个不接收广告短信的可选项。如此一来,广告投放数量减少了,但质量提高了,向商家收取的单价就可以提高,这叫失之东隅,收之桑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