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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专家:电信资费收取存六大不合理现象
2007年10月19日 11:21    赛迪网    评论()    
作 者:人民网

    目前我国移动电话用户总数已经突破5亿,但与此同时,与电信服务有关的投诉也在不断增多。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副主任陈剑透露,中消协近几年的数据统计显示,2005年的投诉量比2004年上涨了25.9%,2006年又比2005年上涨了20.7%,在2006年,相当数量的投诉与电信资费有关。对于电信行业存在的不合理现象,陈剑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总结:

    ――电信资费整体水平过高。随着科技进步,手机、互联网已经成为人们日常使用的通讯工具,但过高的资费限制了消费欲望,要破解这个难题,需要合理的资费政策予以配套。

 

    ――电话月租费、停机保号费等相关费用收取不合理。电话月租费包括固话月租和移动月租,有消费者认为,现有的月租费性质不清,以手机月租费而言,有人解释是租用费,但是消费者没有申请相应的租赁业务,手机是自己购买的,话费是自己缴纳的,再交月租费,于理不合。如果说是码号资源占用费,按现有的国家规定,码号是有限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电信经营者承担,不得向电信用户收取,而且,国家对电信运营者的收费是象征性的,一个电话号码每月只收一分钱。

    ――资费套餐复杂、难懂,宣传不透明。目前市场上存在的套餐品种过多,计算繁复,规则不明,宣传夸大,消费者难以明白消费。实际上,电信运营商通过制定复杂的价格措施,强化了自己本已具有的优势地位,利用消费者在电信方面知识的不足,占有消费者的财富资源。有些企业宣称推出单向收费,但是,在未取消漫游费的情况下,消费者被免收的接听费仅限于本地通话,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单向收费,这种附加前置条件下的所谓单向收费,有误导消费者之嫌。

    ――漫游费过高。移动用户一旦到了外地,就要付出几倍于本地通话费的高额的费用,其中漫游费过高,是根本原因。一些消费者指出,漫游业务并未列入新调整的《电信业务分类目录》中。随着科技的发展,电信业务所需的成本已大幅降低,但漫游费的收取仍维持在几十年前的水平,十分不妥。

    ――话费计算方式不合理。目前的是话计费标准为首次3分钟资费标准为0.18元、0.20、0.22元,以后每分钟资费标准为0.09、0.10、0.11元。在漫游、IP、上网等业务收费中,也都是采取以分钟计算的方式。这种计费方式与以秒为单位的计费方式相去甚远,会产生很多计费剩余,对于全国几亿的消费者而言,综合损失十分可观。技术进步应带来资费的降低,而不应作为更多攫取利益的工具。

    此外,市话不给拷贝、打印清单,短信服务收费不透明,停机保号费过高,电话卡预付费必须不断转存等也是消费者投诉反映的热点问题。

    齐君睿也认为电信业中存在着很多问题。消费者手机有时会在用户不知情的情况下被绑上了一堆“套餐”、“服务”,消费者不得不为其“买单”,这很不能让人理解,更不能让人满意。

    “酒半仙”则认为,只有极少数地区的极少数部门,可能存在乱收费的客观事实。从电信运营商的总体来说,基本上不存在这样的原则性问题。

编 辑:徐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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