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世界网讯(CWW) 2013年12月26日,工信部正式向11家企业发放了首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牌照。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领域是推进电信运营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有助于促进电信业改革转型升级,有助于激发电信市场竞争活力,有助于进一步繁荣信息通信市场。
移动转售是合作抑是竞争
虚拟运营商的出现是因为电信技术更新、发展和用户对于电信业务需求的不断增加及电信业务种类的激增,导致电信运营商角色的改变。虚拟运营商的出现,改变了以往电信运营的模式。
传统的电信运营企业为保持核心的市场竞争力,同时保持低成本、高效率的运营状态,将重点集中于其最为擅长的核心网络的建设与维护,对于大量的增值业务和功能化业务则将转售给更加专业的企业,合作开展业务运营。用户对于业务的质量和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这样虚拟运营商就应运而生。
从商业的运作上看,虚拟运营商并不具有网络,但是通过网络的租赁和使用为客户提供服务,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对于新业务的开发、运营、推广、销售等领域,这样就可以为用户提供更为专业的服务。虚拟运营商将肯定夺取一部分运营商市场利润份额,形成民资与国企的竞争体系,但如此可促使三大运营商进行逐步改革,应对虚拟运营商诸多形势的运营挑战。
从中国的电信行业的发展来看,传统电信运营业的发展还处于一个相对的增长时期,尤其是中国电信分拆、电信行业重新布局等新形势,将使电信行业把更多的精力和注意力放在网络的新建设上、业务的新运营上。因此,可以预测虚拟运营商在我国的发展还将依据行业的发展而定。短时间内并不会大规模的风行。
结算价格成为合作关键
之前有民资企业相关负责人透露,入资虚拟运营后资费方面将只有三大运营商的六成,对此业内人士并不认同。因为资费价格是根据运营商的市场价格而定,并非由虚拟运营商随意定制。虚拟运营商可以适当降价,但降价幅度是关键。因为既要保证盈利还要足够吸引用户选择虚拟运营商的套餐。在这方面是需要精算的,价格只是吸引目标用户的一部分。现在走在前面的“虚拟运营商”,已经开始全国布局规划、市场调研、服务及资费、服务体系规划。
独立电信分析师付亮认为:“如果虚拟运营商拿不到优惠的资费,单纯靠差价赚钱,恐怕得到的仅仅是“辛苦钱”,但考虑到在网络、推广等方面的投入,一旦没有能够吸引到足够多的用户,就可能要赔钱。“
此前执行的结算价格是,短信结算每条3分钱,语音结算每分钟6分钱(除特例),流量结算按运营商之间的带宽计。这一结算价格多年未变,已经非常不合理,不过由于此前只有三大运营商,可以在盈利与亏损间实现互补,所以一直未作改动。但引入虚拟运营商后,运营商必须考虑可能出现的套利行为,并保证自己的基本收益,今年第四季度到明年第一季度,是运营政策调整的时间窗,引入移动转售,也是推动这一调整的重要原因。截至目前,工信部已对短信、语音、流量网间结算政策做了调整,并明确了今后将定期测算调整,这是通信行业的巨大进步。同时,这也为运营商降低与移动转售商之间的结算价格提供了基础。
如今工信部已正式为首批11家民资企业发放了移动转售牌照,虚拟运营商也将拿出具体的资费套餐,三大运营商会在结算价格上做出一定让步。如果移动转售商某服务的流量都能限制在与其合作的基础运营商提供范围内,基础运营商可能以非常低的单价、月费包流量的形式与移动转售商进行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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