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工作思路
2014年及今后一个时期的无线电管理工作,将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以全面深化改革为主要目标,在创新和突破上下功夫,转变政府职能,改进管理手段,提高工作效能,全力推进无线电管理工作改革发展新局面。2014年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主要工作:
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管理方式。坚持“有所不为、有所为”,减少对无线电事业发展中市场和企业微观活动的干预,重点加强对无线电管理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综合运用法律、行政、技术、经济四种手段,为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无线电发展和应用体系提供服务。对于涉及公共服务、国计民生、国家安全等领域,统筹做好无线电频率资源保障;对于涉及企业自主经营、市场竞争充分的领域,放宽频率资源许可条件,降低准入门槛,保障市场公平竞争,推动更多中小企业的发展。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加快体系建设。加快无线电管理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全力推动《条例》修订出台,做好《条例》出台后配套的法规规章的清理与修订前期工作。完善无线电管理标准规范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无线电频率管理、台站管理,无线电监测、设备检测以及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等方面标准规范的制定。健全无线电管理技术支撑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技术设施建设,注重对无线电管理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等重大问题的研究。加强无线电行政管理体系建设,提高无线电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和整体组织协调的效能。
三是高效利用频率,探索市场配置。加强对无线电频率资源配置的宏观调控能力,重点做好频率资源的科学规划,支持下一代移动通信、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和“宽带中国”战略实施,促进信息消费。统筹电信、广电、交通、民航、铁路、航天等部门的需求,科学规划、配置频率资源。按照中央关于加快完善现代市场体系的要求,正确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市场化程度较高的频段,着手研究通过拍卖、招标、交易等方式配置资源。
四是继续简政放权,压缩行政审批。除涉及国家主权、国际协调等的无线电台站,原则上均交给地方管理。做好相关法规制度的修订工作,研究制定台站审批权限下放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的配套政策和实施办法,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无线电台站属地化管理工作。在台站管理权限下放的同时,对地方需求较大、使用范围集中、适宜属地化管理的部分频率资源,研究制定相关政策措施,稳妥、有序地下放给地方无线电管理机构配置管理。
五是围绕安全战略,突出重点保障。进一步完善技术保障手段,不断提升对重点业务频段、重点地区的监测与干扰定位能力,发挥无线电监测在服务“国家安全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突出做好南京青奥会等重大活动的无线电安全保障工作。服务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密切关注社会热点,依法治理卫星电视信号干扰器、“伪基站”、非法广播电台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六是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效能。推进政务公开,推广行政许可网上受理的模式,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管理工作逐步从注重事前审批更多地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加强无线电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开展多层次的人才培训工作。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无线电管理政策研究、业务咨询、技术支撑等事务性管理服务,逐步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无线电管理支撑机构和行业协会购买。有针对性地开展无线电管理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提高宣传质量,增强宣传效果。
(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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