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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剩余手机流量是否应该被清零?
http://www.cww.net.cn   2013年8月13日 08:27    

很多消费者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花钱买了每月若干M的流量,如果当月用不完,只能自认打了水漂,大家似乎已对通信运营商的这种“潜规则”习以为常、见惯不怪了,没有人去计较这样的做法是不是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但近日有个“较真”的人站出来了。湖南长沙的消费者刘明就将长沙移动告上了法庭,他认为,自己购买的每月150M的手机流量,若当月没有用完,下月就会被服务商清零,太不公平,“我花钱买的流量,可是为什么超出的流量要交费,没用完的流量不累计?难道没用完的流量我没交钱吗?”目前长沙市天心区法院已正式立案。

消费者:剩余流量被清零

刘明说,他在移动营业厅办理了一个上网套餐,20元包150M流量。7月结束后,他发现还剩92M流量没用完。进入8月,他发现这92M没用完的流量在没有任何告知的情况下全部被清零了。“合同上没说明剩余流量会被清零啊。”刘明觉得不公平,“如果我超过了套餐的流量,运营商可是按照1M1元的费用收取啊。”

于是,刘明将运营商告上法庭,要求返还已经购买但没有使用的92M流量或者现金补偿,同时要求赔偿经济损失300元。

运营商:清零是通行做法

流量套餐月底清零,运营商称是目前通行做法。而目前的套餐合同里都清楚地列明了多出的流量要如何结算,但对于当月未用完的流量则没有明确的提示。记者致电本地运营商服务热线,得到的回复基本上是“没办法,如果包月套餐中用不完的,不能退,只能浪费掉”。换言之,就是被“清零”。

为了避免产生高额流量费用,电信运营商推出了不同版本的流量套餐,从30M到百M不等。有运营商表示,用户对套餐的理解存在一定的误解,相比非套餐来说资费已经优惠很多,但自由度就受到了一些限制。“用户不可能既享受了套餐优惠,又跟没有套餐一样自由。”

律师:这个案子有代表性

“这个案子极具代表性,值得关注”,知名律师朱永平分析说,运营商与消费者在签订套餐的格式合同时,如果明确写明“不能退还套餐中剩余的流量”的话,相当于变相剥夺了公民的财产、属于“霸王条款”,“根据合同法中的公平原则、诚信原则以及对公民财产的保护原则,运营商应该退还剩余流量”;如果运营商在合同中并未对剩余的流量做任何约定的话,则属于“约定不明”,“在这种情况下,套餐的剩余部分便视之为公民的财产必然归消费者。”

其实,包月流量清零的不合理,只是用户抱怨的一个点,但是更本质的还是对高额移动资费的长期不满。过分去讲包月套餐的合理性而忽视用户本质的需求和不满,再多的讨论又有何意义?

“人民微评”道,套餐消费有约在先,流量归属本应没有异议。一声叩问引来众声响应,更像是对电信服务不满的集中爆发。若能从中看到正向意义,赋予消费者更多议价权,为他们提供更多的选择、更好的服务,未尝不是一件好事。

网友:超八成求胜诉

刘明“反清零”的事情发到微博上后,迅速引发网上热议,短短几天时间内转发、评论都已达到数十万条。仔细浏览后发现,超过80%的网友表示“求胜诉”,但也有网友表示:“能胜诉才怪呢。啥叫套餐啊,就是有协议必须用完,用不完就作废的啊,不然流量包干吗给那么便宜的价格。你想用多少付多少的钱就不要包套餐啊……”

929Apple:不错,佩服,应该多一些这类人,敢于发现及挑战的人。

白杨:流量就像吃自助餐,哪怕吃一点点也要付全部的钱。但自助餐能吃下者可以随便吃啊,流量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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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晚报   编 辑:魏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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