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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SIM卡用了25万上网费:移动将减收相关费用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13日 17:25
人民网长沙3月13日电 (记者袁雨田)近期来,关于山西男子张艳胜“捡”中联重科公司所拥有的SIM卡后恶意上网产生25万余元的上网费,该事件经过媒体的报道后在网上引起了热议。针对网上的一些质疑,3月13日,长沙移动通信公司(以下简称长沙移动)行业客户中心副主任杨瑶华,就网友关注的一些问题接受了记者的专访。 记者:为何张艳胜“捡”到的这张卡会产生如此高额的上网费用? 杨瑶华:长沙移动针对个人客户纷纷推出了各种上网优惠套餐,并且向个人客户推行了500元封顶的政策。但因为张艳胜“捡”到的这张卡不同于个人客户使用的普通SIM卡,而是长沙移动根据客户单位的需要定制的机器卡,专用于机器设备的GPS定位服务。根据客户单位保障设备安全运行的要求,不能单方面随意停机,费用也没有设定上限。按照双方约定的套餐标准,此类卡安装在机器设备上正常使用,流量很小。但由于该卡是离开设备被他人用于在线视频、下载电影等,产生了大量的上网流量,所以导致了高额的上网费用。 记者:为什么该卡在如此高的费用下没有停机? 杨瑶华:因为客户单位要求对该卡不能单方面停机,而且客户单位通过银行托收账户按时向我公司支付了全额使用费,不存在欠费,所以我公司不能对该卡进行停机。 记者:为什么该卡产生了如此高额的费用而没有进行及时的消费提醒? 杨瑶华:由于该卡是安装在专用设备上的机器卡,按照业务设计逻辑,没有对该卡加载点对点的短信或语音消费提醒服务。同时因为客户单位对所有机器卡的通信费用通过银行托收帐户统一支付,对于包括该卡在内的所有机器卡的消费记录和费用情况,我们只需按照与客户单位约定的方式和途径履行告知义务。 记者:对该事件长沙移动是怎样一个处理态度? 杨瑶华:考虑到该事件的特殊情况,我们正在协商客户单位,对该卡产生的上网费用可比照个人客户上网国内每月500元封顶的标准7个月共计3500元予以处理。 来源:人民网 作 者:袁雨田编 辑: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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