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知识产权角度看运营商主导的应用商店何去何从
http://www.cww.net.cn 2013年6月13日 10:20
2008年以来,随着苹果应用商店“成长”,全球应用商店雨后春笋般出现,呈现“百家争鸣”之势。同时,绝大部分运营商也都在发力应用商店。在我国,中国移动于2009年推出了“移动MM”,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也于2010年先后分别推出了“天翼空间”和“沃商店”。从全球看,运营商主导的应用商店整体发展并不是非常理想,只是我国运营商主导的应用商店发展态势尚可。2012年11月,美国Verizon公司宣布关闭自有应用商店引发了业界对运营商发展应用商店的思考,我国运营商主导的应用商店今后该如何发展?这里,以Verizon的“VCAST”和中国移动的“移动MM”为例,从知识产权角度提出我国运营商主导的应用商店的未来发展建议。 知识产权有可能成为运营商主导的应用商店未来发展的羁绊之一,应引起重视 当前,运营商主导的应用商店知识产权纠纷并不非常显著。在美国,有App Store、Play Store、GetJar等知名应用商店的激烈竞争,运营商主导的应用商店市场份额较小,影响力相对有限,以致应用商店被关注度不高,知识产权纠纷较少,比如Verizon的VCAST应用商店。在我国,运营商所遇到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比较少,知识产权问题也没有凸显。比如移动MM目前也只是著作权上有过个别纠纷,但在专利、商标方面尚未出现纠纷案例。造成这种现象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移动MM对应用的严格审查、对开发者的严格控制、积极主动的和解等行为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其被诉风险;另一方面,当前的国内知识产权维权环境一般,权利人的维权意识淡薄,不会发生大规模的知识产权纠纷。 但是,知识产权问题应当引起运营商主导的应用商店的重视,否则就有可能成为未来发展的羁绊。一方面,当前应用商店知识产权侵权现象较为普遍,潜在知识产权纠纷风险较大。很多应用开发都是基于模版代码修改复制、重复使用,甚至基于一些热门应用直接模仿改造。这些应用来源比较复杂、知识产权问题多样,而知识产权审核难度大、现有审核机制较为简单,这就导致部分应用存在一定侵犯知识产权事实。运营商作为应用商店的主导方背负“盛名”,并且采用下载收费的盈利模式,直接参与应用收益分成,很容易成为诉讼对象。随着应用商店的发展,应用数量的增长,应用商店的赚钱效应显现,知识产权纠纷很有可能应用商店未来发展的重要问题。另一方面,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创新是促进应用商店良性发展的不可避免的阶段。应用商店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于吸引开发者上传优质应用,以此提升应用商店知名度和应用下载量。然而只有应用开发者优秀的创意得到保护,他们才愿意上传到该应用商店。因此,建立一个能够保护应用开发者创新的机制是应用商店发展的必经过程,否则就会成为应用商店未来发展的羁绊。 运营商主导的应用商店已有一定知识产权审核经验,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 部分运营商已经意识到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定措施预防潜在知识产权纠纷,尤其是国内运营商。下面以中国移动的移动MM为例,分析现有运营商主导的应用商店主要采取的知识产权风险预防手段。 首先,移动MM对应用的知识产权严格审核。VCAST认为自身没有义务审查专利、商标、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审核主要集中在恶意软件、病毒等。而移动MM认为自身应当对应用知识产权审核,并且在实践中强调是否尽了最大审查义务。 其次,严格控制开发者。移动MM将开发者分为机构开发者和个人开发者区别对待。机构开发者是移动MM的主要合作对象,如有知识产权纠纷,移动MM就很容易找到开发机构,商谈解决办法。对于个人开发者,移动MM委托卓望数码公司与个人开发者签约,并由卓望数码结算,希望潜在知识产权纠纷能够转嫁到卓望数码公司。 [1] [2]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电信研究院 作 者:李立委编 辑:王熙
猜你还喜欢的内容
文章评论【查看评论()】
|
企业黄页 会议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