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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资进入电信业应另辟蹊径
http://www.cww.net.cn 2013年5月24日 08:45
《试点方案》还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转售企业提出了服务质量、号码资源、批发价格、长期服务保障措施、退出机制等多个试点保障要求。 薛胜文认为,相比于3家巨型国企,民企在产品个性化设计以及让利方面会有一定优势,将可增强用户体验效果。 也有专业人士提出建议,民企在拿到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牌照后,不能像欧美的一些移动合作厂商那样去做传统的语音业务,在目前以移动互联网和OTT 业务的快速发展为前提的市场情况下,企业可以不断创新,做类似于健康、监控、物流等新型业务。 [1] [2]
来源:经济导报 作 者:观点编 辑: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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