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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际红评腾讯诉360:保护落后商业模式有违开放
http://www.cww.net.cn   2013年4月25日 23:08    

通信世界网讯(CWW) 4月25日下午消息,腾讯起诉360扣扣保镖不正当竞争一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360破坏腾讯商业模式,需赔偿腾讯公司500万,360当庭表示上诉,并声明将追讨腾讯“二选一”对360所造成的损失。对此,记者采访了中伦律师事务所陈际红律师,他认为,商业模式本身并不是任何法律所保护的对象,中外法律都如此。法院判决相当于对落后的商业模式予以保护并不公正,或加剧腾讯垄断,有违互联网开放本质。

据悉,这起诉讼源自互联网史上赫赫有名“3Q大战”。2010年初,腾讯推出功能、界面与360安全卫士高度类似的QQ电脑管家,并在QQ软件大力捆绑推销。当年10月29日,360公司推出一款名为360“扣扣保镖”的安全工具,具备屏蔽QQ广告等功能,在该软件72小时内下载量突破2000万之后,腾讯采取了“二选一”的极端手段。

在工信部出面调停这一战争后,360向广东省高院提起针对腾讯的反垄断诉讼,腾讯随即反诉360“扣扣保镖”涉嫌不正当竞争,双方互诉金额高达近3亿元。随后被冠以“反不正当竞争第一案”的“3Q大战”转至法律程序,在法律范围内寻求是非对错的公正判决。

陈际红律师称,像腾讯这样一家具有市场支配地位的公司,如果允许其不择手段地控制市场,最后受损的只能是整个产业和消费者。而当前互联网产业创业环境不好、消费者权益被漠视,其根本原因之一就是腾讯等公司造成的垄断现象的存在。

“市场经济的发展就是不断用高效率的商业模式替代低效率的商业模式的过程。打破现有的商业模式既是市场主体竞争的方式,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因此,法律保护一种落后的具有掠夺性的商业模式,实际上会阻碍产业的健康发展。”陈律师表示。

“更何况互联网的精神是开放与包容,这就要求不能由一家独大的公司利用市场优势地位垄断市场。如果失去这些,互联网则不再是互联网,就会变成局域网。”陈际红律师认为,法院应当充分考虑互联网的开放本质,允许自由竞争的存在,制止滥用市场优势地位,只有如此,才能保护互联网产业的健康发展,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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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世界网   编 辑: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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