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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商流量经营冷思考 需警惕评估怪圈
http://www.cww.net.cn 2013年3月5日 08:20
方案二:不仅搬运比特,还生产比特。 例如,电信运营商不仅提供视频传输服务,还建立了一个视频网站,这就是自建内容、自营互联网业务,也即各运营商的基地业务。自建到底效果如何左图为国内某电信运营商的流量构成对比,不难看出,其自营业务的流量远远落后于第三方业务的流量。 互联网运营很重要的特点就是强者恒强,同样一个细分领域,只可能存在一家或少数几家能够生存和获利的厂商,在这样的环境下,电信运营商生产比特虽然可以,但销售成功并且获利的难度很大。 方案三:为那些卖比特卖得好的商家提供比特搬运服务。 例如,运营商为某视频网站拉来更多的用户和流量,运营商向该用户收取相关费用,这其实就是后向经营的概念。 电信运营商做后向经营具有天然优势,因为运营商掌握了规模巨大的通信用户,对移动互联网企业而言,用户就意味着流量;而且运营商掌握了用户的消费特征及偏好数据。 当然,后向经营能否成功,关键在于能否提供差异化的服务并向后收到费用,这一点仍有待业界探索。在此,有一种简单的方案不妨一试:运营商向用户宣布,使用某合作方的移动互联网业务流量免费(或大额封顶)。对于合作方,运营商可以选择非行业第一但实力较强且希望提升行业排名的。 当然这种简单粗暴的提案本质上还是管道经营,这里提出仅为示例。运营商还可以做得更多,但能否成功,关键还取决于运营商能否真正理解用户的消费特征及偏好,并针对性地向商家进行推介并获得分成。 综上分析,对于流量经营,运营商一要做好管道,二要探索管道后向经营,至于自己做内容,则需慎重考虑。 对流量经营的成效合理评估 要评估流量经营的成效,最直观的指标就是流量规模和流量收入。 当前,流量收入占移动业务收入的比例提升很快,流量经营无疑应该得到足够的重视,尽管如此还是应该求真务实,因为这种流量收入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流量收入,而只是流量套餐收入。 在目前的流量经营中,决不能出现这样的怪圈:重视流量-流量在套餐收入中优先分摊-话音收入受挤压-话音低值化-话音不值钱,可以赠送了,还是卖流量吧-流量增量不增收,带来的收入增量不抵话音免费的影响-整体价值受损。 建议运营商在内部评估时采用“流量使用率折算收入”的口径,即那些流量未超额使用的用户,其收入=套餐中流量分摊收入×套餐流量使用率。这样做尽管流量收入占比被压低,但却是最真实的。 [1] [2]
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 | 徐亮编 辑: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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