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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明确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
2008年10月14日 15:49    通信世界网    评论()    
作 者:杜娟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下发《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制定程序》(以下简称《制定程序》),该公告明确指出,按照《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的规定,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由电子信息产品商品名称(涉及到进出口的应包含商品HS编码)、限制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种类及其限制使用期限组成,该目录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科学技术发展水平的要求进行逐年调整,采取逐批次颁布的方式循序渐进逐步增加。

    此次,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制定程序》共有十六条内容,其中涉及重点管理目录的制定过程,制定组织工作,以及编制与调整工作等。公告指出,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的制定过程采取政府主导、各利益相关方积极参与的公开、透明的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共同负责编制、调整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重点管理目录”的制定组织工作。

    为此,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建立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专家数据库。专家由各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企业等单位推荐,符合条件的,进入专家数据库。

    公告还包括,重点管理目录建议名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认监委”)提出。相关政府机构、行业协会可以根据本地区、本行业的具体情况,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提出列入重点管理目录中的产品名单建议(提交的材料包括重点管理目录建议名单和调研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建议名单提交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部际工作协调小组讨论,确定建议名单。

    另外,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组织成立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目录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的任务是独立对拟进入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重点管理的产品进行技术、经济、产品强制认证予以评估并开展相关工作。专家咨询委员会组成人员,由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部际工作协调小组根据建议名单中产品所涉及的行业从专家数据库中遴选产生。

    据悉,目前,该程序已经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部际工作协调机制领导小组研究通过。

编 辑:周桂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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