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IT时代周刊 杜舟
10月的一天,华为的刘禹(化名)正在外地出差,突然接到一个同事的电话,被告知,公司凡超过8年工龄的员工,都要先辞职后竞争上岗。这意味着,轰动全国的华为“辞职门”事件已经拉开了帷幕。
华为的每一件事都会成为媒体攻击的靶子,这次鼓励员工辞职再竞岗也不例外,再一次触动了社会的神经。于是,针对华为的各种批评声不绝于耳,规避《劳动合同法》有之,逃避社会责任亦有之,是是非非,众说纷纭。
而华为也作出了反击,否认此次人事改革是为了针对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而是出于战略调整的需要,旨在消弭“工号文化”的副作用,打破“小富即安”的思想,唤醒员工的“狼性”,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就这样,在各方的推波助澜下,华为老员工辞职竞岗事件越传越讹。一场互不妥协的驳火,虽然在相关部门的干预下暂时停息,然而留给人们的拷问与思考却愈发沉重。
第一章 导演辞职风波
华为“辞职门”事件,无异于晴天霹雳,在社会上引起一场轩然大波。
11月10日,《IT时代周刊》记者从全国总工会获悉,针对华为近期5100名员工辞职再竞岗事件,广东省总工会主要负责同志11月9日约见华为高级副总裁。目前,备受压力的华为已经中止部分员工辞职再竞岗工作。
据全国总工会介绍,华为近期5100名员工辞职再竞岗,在《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夕进行,引起了社会上各种猜测、议论和评价,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华为必须采取相关措施以消除影响,在出台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时,听取广大员工意见,尊重员工民主权利。
新《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华为这次的人事变动,被外界理解为规避劳动法,逃避社会责任。但华为方面称,这次事件是对人力资源管理所作的一些调整,完全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近10年来,华为通过快速发展,员工人数迅猛增到7万余人。但在扩张的过程中,也积累了一些问题。华为希望通过辞职再竞岗,唤醒员工的血性,为公司注入新的活力。
而从华为的补偿标准来看,也与简单的裁员有着本质区别。不过,在《劳动合同法》即将实施的前夕,任何人事变革,都容易让人产生联想。在这样一个错误时间段里,华为事件被摆在放大镜下,在媒体的捕风捉影和揣摩中,被无限放大。
欲速则不达。华为这场人事变革原本无可厚非,但在激进的指导思想下,出现了一些偏差。如果能表现得更温婉一点,事件可能会是另一个结果。事件的意义在于提前给大家上了“普法”的一课,也必将促进新的法规更成熟,并兼顾社会各阶层的利益。
一场有争议的变革
“辞职后,我又成功应聘上岗,与公司重新签订了3年合同。”刘先生在接受《IT时代周刊》采访时这样告诉记者。
刘先生是这次5100名辞职员工中的一个,竞岗成功后,在职位和待遇上都延用了老合同,此外还获得了近20万元的补偿。不同的是代表员工的工号改变了,合同的甲方也变成了华为技术。
这段时间,他也感到心烦意乱,自从这件事闹开后,每天都要接上几十个电话,大多是媒体打来的。他也不明白,那些记者是怎么知道自己的电话号码的,平时他的手机基本上是闲置。在接受《IT时代周刊》采访时,他甚至面带愠色:“那些狗仔队,害得我的电话费暴涨。”
他认为自己对公司还是心存感激的。“华为是一个值得尊敬的公司,我爱这个集体,曾经有猎头公司给我开出了50万元的年薪,我毫不犹豫地拒绝了。一个人的价值,并非只有钱才能体现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