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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与公众隐私需妥善协调
http://www.cww.net.cn   2013年6月24日 14:09    

包括政府、服务提供商在内的相关组织需要打消公众疑虑。他们需要告诉公众,任何用户隐私数据都会通过计算机进行自动分析,真正能够被人工阅读的极少,如果不是去预谋危害公共安全,就不会被人工阅读;他们需要告诉用户,所有的信息都是被严格保密的,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如果一旦出现泄漏,将会被严格追责;他们需要告诉用户,言论自由将得到充足的保证,即便是一些出格的言论得到了关注,也仅仅会被外围监控,而不会在没有任何直接证据的前提下,就以“莫须有”的方式去被追责。总而言之,公众的隐私使用有特殊目的,绝对不会被滥用。

跨国监控需要相互协作

最后回到跨国监控上,笔者认为这涉及到国家之间的政治外交,一个国家无权监视其他国家的情报,如果的确需要,也需要相互协作。因为对于本国居民的监控,尚且能够从法理,从组织行为学的角度去加以解释,但是对其他国家公民的监控,就无法解释了。

不过,网络无国界,世界是平的,很难说Google的服务器当中到底有多少国外用户;同样也很难说,恐怖分子会不会使用英国的邮箱讨论对美国恐怖袭击的事情。

这是很麻烦的问题,要求政府在分析数据的时候,把其他国家公民的访问排除在外,可能只能靠政府的自觉了。因此,只有靠政府间相互合作,例如各国协作共同分析同一个服务器中的数据,同时也相互共享,也许只有这样,才可以彻底解决法理上的争议。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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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通信世界网-通信世界周刊   作 者:金峰编 辑:于光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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