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深圳商报 胡 蓉
手机漫游费近来成为民生热点话题。央视引述专家言论称手机漫游几乎没有成本,舆论为此呼吁取消漫游费。昨天,国家发改委开始举行“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漫游费到底应该是取消还是降低?大家各持己见。
读者发言认为,我们不应仅仅着眼于漫游收费的去留。在现有资费定价机制下,即使取消漫游费,也很难阻止其他不合理的隐性收费。只有当公共产品定价有了常设性机制,其价格才会真正趋于合理。
漫游费争议暴露公共产品定价缺陷
质疑一
价格调整怎能等着“天降甘霖”?
赵也平(银行职员):大家多把关注的目光放在手机漫游费上,我更关心的是,这场听证会为何现在发起。之所以“较真”,是因为即使我们争取到了取消手机漫游费的胜利,也不过是一起个案。生活中有太多定价不合理不透明的公共产品,如果每次都要付出这么大的成本和精力去攻克的话,对社会资源是极大的浪费。只有从源头上审视我们的听证会机制,才能帮助我们批量完成这些重任。据我搜阅的新闻报道,漫游费降价听证会由信息产业部组织,去年信产部曾将“对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实施评估”列为2007年电信资费管理八项重点工作之一。我们不难看出,不合理的收费存在多年,却只能等到有关部门有意调整的时候才能提上议事日程。如果有关部门没有把整治漫游费列为工作重点,我们是否就只能继续等下去?公共产品的价格应该定时清理审查,而不能等待既得利益者愿意“让利于民”时才做出调整,这样,不合理的收费就不可能存在这么长时间。
惠斯诚(外企高管):不出意料,这次漫游费听证会的发起人是信息产业部。此前,大多数公共产品的价格听证会也多是由行业主管牵头组织。这种方式看上去似乎合理,但却有很大的弊端。很显然,没有哪个部门愿意砍掉下辖企业来得如此容易的收益。就算是因为民怨沸腾或者别的原因而发起听证会,也很难彻底“革自己的命”。因此,涉及公共产品价格调整的听证会应由立场更中立的组织发起。如果涉及到专业问题必须由相关部门承办,也应给予消费者和其权益保护部门提请发起权和组织权,这样才能让公共产品价格中的不合理偏差得到及时纠正。
质疑二
漫游费成本何以云笼雾罩?
肖华(江苏公务员):这次听证会有了很大的进步,公布了部分漫游费的成本,但这远远不够。以前的漫游费中,每分钟0.2元的漫游建立费“合理”存在了很长一段时间,现在公布了却发现成本只有5至6分钱。价格制定的过程,说到底是不同的利益方博弈的过程。企业对成本知道得很清楚,消费者对成本所知甚少,因此有关部门应当把真实的成本明确告诉消费者,让双方有一个公平博弈的基础,这是最起码的条件。如果有关部门说还没有研究出漫游费其他成本,我认为这样的听证会应该暂停,等漫游费所有成本公布后再开也不迟。
陈光明(四川读者):听证会的要义在于,将政府公共决策调整的受益者、提供者等相关人员同时引入决策程序,使价格决策透明化、民主化、科学化和法制化。显然,在漫游费成本不公开的情况下,广大公众包括听证代表就不能找到准确、合适的参照物,与相关利益集团进行公平、合理的利益博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