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 者:经济观察报 邹卫国
1月22日,“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方案”听证会召开,说是要迈开降低资费的步子,但最终也没定下个子丑寅卯。争议比较大的原因,据说还是纠缠在成本等问题上。
同一部手机,拨叫同一号码,在北京打与在天津打相比,哪个成本更高?
对于消费者而言,成本差别明显:如果这是一台注册在北京的电话,在天津拨打要比在北京拨打更贵。这个差别,大体就是“漫游费”的来源。对于移动运营商而言,据说提供这种“漫游”服务的成本还算不清楚。虽然有考证说,其实不管在哪里打,占用的资源成本差不多。而现实却是,所有通话中,本地电话、本地拨出最便宜。
为何要一定如此?因为,“漫游费”实属移动运营商区域分割体制下的“蛋”。
中国的移动电信运营商,传统上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划分利润中心,一般以省公司为核算单位。以“中国移动”为例,这就相当于:就全国而言,只有一个“中国移动”,但是就“中国移动”而言,中国有数十个“中国移动”。这种架构下,各地方公司会有不同的经营策略,服务不一,资费水平也不一样。如果没有其他因素的控制,那么收入必然会流向服务更好、资费更低的区域。为平衡各地利益,就需要使同一部手机在异地通话的费用高于在本地通话的费用,来避免这种收入流动,这就需要引入“漫游费”——即使两者服务成本没有差别。
从上面的逻辑可以看出,区域分割体制不除,任何形式的异地通话费用高于本地通话费这个算式就不会被打破,“漫游费”就不会消失。
同在这次会上,有关部门和经营者代表还提出,降低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将造成有关电信企业静态收入减少;可能加剧电信市场结构失衡的问题,并将进一步加剧移动电话对固定电话的业务分流,中国联通和几家固话电信企业经营会更加困难。
这话不太容易懂,也不太让人信,但却是真的。通俗点说,在“漫游费”收入当中,“中国移动”是最大的获利者,但最愿意继续让它通过“漫游费”获得超额收益的,可能却是它的竞争对手们。
当前,从行业整体利润份额看,“中国移动”占据了七成以上;在增量市场方面,“中国移动”已经占据了九成以上的份额。如果移动通信资费进一步下降,消费者更多地选择移动、特别是“中国移动”的服务,可能导致其他运营商绝对萎缩。所以,即使“中国移动”愿意将“漫游费”全面取消,联通和固话运营商们也不会答应。
当前的中国电信业,“中国移动”独大,实属2002年电信行政分拆的后果。那一轮重组,主要基于原“中国电信”实力太强,竞争优势过大。管理层期望,通过分拆重组,电信业竞争能够更加充分。
然而,这次分拆的教训更多。其一,没有估计到移动通信发展的速度会如此之快;其二,除移动、联通外,其他运营商不被允许进入这一领域;其三,中国联通得到的网络覆盖不如中国移动,处于竞争劣势。于是,中国电信市场与重组初衷相悖,再次进入了一家超强、其余皆弱的老格局。
非市场化制造的利益分割,用市场化的手段是无法解决的,以至于移动资费的任何改革,反而更加固化这一格局。比如,虽然漫游通话成本与本地通话并没有什么特别大的不一样,但这样的怪物一定要存在;又比如,漫游通话费用一定不能够大降,否则联通和其他固话运营商的领地将被“中国移动”更大地蚕食。
所以,“漫游费”问题的关键,不在于资费水平高低,而在于这个费用背后的体制逻辑。“漫游费”的出身,只与利益平衡有关。不打破这个体制逻辑,这个与技术和成本无关的奇怪东西会继续存在下去,至多只会换一个名头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