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对传统电视,智能电视则具有与生俱来的优势:不只是传媒工具,还具有功能丰富、自主拓展等特点,从传统电视向智能电视转换,这一过程,不仅仅是技术的进步,更是消费者权利的扩展,并带来了该市场蓬勃发展的原动力。
产业政策层面,国家正在加大力度推进数字电视产业的发展。2011年2月,工信部发布的《数字电视与数字家庭产业“十二五”规划》就已经对未来 定下,表示将在“十二五”期间大力推动数字电视产业销售收入的增长,同时预计到2015年,以数字电视和数字家庭为主的视听产业销售产值要实现“比 2010年翻番”的目标,达到2万亿元。
简单来看,智能电视的到来,顺应了电视机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的趋势。当PC早已智能化,手机和平板电脑也在大面积智能化的情况下,电视也逃 不过IT巨头的法眼,开始走向智能化。智能电视正在成为继计算机、手机之后的第三种信息访问终端,用户可随时访问自己需要的信息。在三网融合的大环境下, 基于开放软件平台的智能电视将成为三网融合的重要载体,担当家庭多媒体信息平台的重任。从全球范围来看,IT互联网巨头和彩电巨头都相继投入巨资开发智能 电视,智能电视的发展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
然而,另一组数据显示,面对个人PC、互联网、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的冲击,目前北京地区的电视开机率仅为30%,跟三年前相比下降了40%,电视正在失宠。
这也正是电视为何“必须”走向网络化、智能化、应用化甚至IT化的原因:把人群尤其是消费力强的人群留在客厅。所以目前的情况是,谁都看好这块 市场,但同其他产业一样,开始阶段各家都有自己的心思,尤其是在国内市场。电信系IPTV与光电系OTT的模式之争,已经延续了数年之久。
OTT(over the top)核心意指在网络之上提供服务,强调服务与物理网络的无关性,足见其开放性。IPTV运营基础则是运营商自建的宽带网络(专有网),且已经建立一定 的商业模式。简单来说,OTT离消费者更近更理想化,IPTV则至少在目前更成熟更可行——由于IPTV是电信发展视频的早期业务,已经投入大量资金和精 力,发了大量盒子,有了不少存量用户。
2011年10月28日广电总局发布了181号文件《关于印发“持有互联网电视牌照机构运营管理要求”的通知》,中国式OTT合法化,但经营权仅限7家:中国网络电视台、百视通、杭州华数、南方传媒、湖南电视台、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高娟)(中兴通讯 范旭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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