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创新研究所抽样评估的各公司LTE专利情况
(截至2013年3月)
面向高通的反垄断之剑,早在2009年就想出鞘了。
近日,中国通信工业协会旗下的手机中国联盟向国家发改委举报,并递交了一份高通商业模式损害中国手机产业的报告,这不过是最新的一个插曲。
“发改委态度强硬,推进决心很大,超过我们的预期。”一位熟悉内情的业内人士对证券时报记者表示。
捆绑搭售
2009年,中国手机厂商就向政府机关提出高通在我国商业活动中存在不正当竞争,利用垄断地位滥用专利权,要求高通遵守FRAND原则(公平、合理、无歧视)的专利许可,降低CDMA、WCDMA标准专利许可费。当时已有不少国家裁定高通存在垄断行为。
“这是一场业界和政府部门的共振。”上述知情人士称,2013年11月底,发改委终于公开宣布对高通展开反垄断调查,当时不但高通中国公司相关人员,与高通有生意来往的手机厂家相关人员电脑都被封查。
当政府部门向企业调研高通垄断情况时,有些企业担心影响与高通的商业关系,配合并不积极。但发改委官员向他们表示,“一旦发改委调查,就已经不是一家企业的事情,不可能停下来,就必然一查到底。”
据手机中国联盟秘书长王艳辉介绍,高通主要存在过度收取专利费和搭售的行为。之所以向发改委进行举报,是因为手机中国联盟认为这些行为对中国手机产业造成了严重影响。
高通的主要问题就是将芯片和专利费进行捆绑销售,这种模式使得国内几乎所有手机厂商都无法逃出高通的“五指山”。
高通业务分为芯片业务和专利业务两个部分,这两个业务形式上归属高通下属的两家公司,彼此独立,高通的两个业务也是分开与客户签订合同。但实际上,如果不和高通签订专利协议并缴纳专利费,就无法从高通拿到芯片。
没有高通的芯片,几乎整个中国智能手机都要停摆。
“不仅如此,高通还发明了一种新的专利模式,与众多ICT(信息、通信和技术)公司交叉许可,如果这些公司不签协议,就得不到高通芯片,而签约之后,高通还照样向这些公司收取5%专利许可费。”知情人士表示,这对有大量专利的公司而言,相当于免费向高通提供专利——因为这些公司和其他没有专利的手机厂家一样,向高通交纳相同的专利费。
但是,高通通过这种专利模式,向客户提供了“安全”的产品,即不会引起专利诉讼和纠纷,因所有相关专利都被高通以上述方式整合在一起。由于不会引起专利纠纷,高通手机芯片自然更受欢迎。
高通并不依靠手机芯片赚钱,主要靠专利许可。所以高通的策略是手机芯片价格低廉,让竞争对手没有利润空间,竞争对手又无法像高通一样靠专利许可收费,很多竞争对手退出竞争,这就逼得手机企业不得不使用高通芯片,又加大了高通在专利许可上的优势地位。尽管专利许可收费只贡献了高通1/3的营业额,却贡献了70%左右净利润。
即使竞争对手的市场,高通也能掌控。
据了解,2012年高通几乎垄断了中国3G智能手机芯片。华为的海思只供本企业使用,所以占比很小,而联发科的芯片还在转型重生中。截至2013年,联发科依靠在中国智能低端机上的突破,占领不到10%市场。
但即使是使用联发科的芯片,也逃不脱高通5%专利费。联发科无法绕过高通专利,高通通过授权方式,要求联发科提供客户名单和销量,直接向联发科下游客户收取专利费。
“这就是高通霸道的地方,可以掌握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该知情人士表示,这也是反垄断法不允许的。
高通精明的地方就在于,不是向联发科而是向其下游客户收取专利费,芯片价格本就不高,专利费占比太高显得不合理,向手机厂商收取显得比例不高,但绝对金额又不少。
国内有不少业内人士寄望于联发科崛起而牵制高通,但实际上,在高通主导的这种生意模式下,即使联发科发展再快,也是为高通打工。
“中国的手机厂家都使用过高通芯片,换句话讲,都与高通签订有专利许可协议,连刚出道两年的小米也不例外,以后不管使用谁的芯片,这5%都逃不掉。”知情人士表示。据高通自己资料,中国大陆厂商占其全球客户比例高达49%。
所以,即使在手机中国联盟向发改委举报后,也没有手机企业敢于走到台前面对媒体,因为都不敢公开得罪高通。
专横霸道
山寨机也逃不出高通手心。一两百元的CDMA通讯模式的山寨机,要比GSM的贵几十元,这其中的差价,就是高通所收取的CDMA专利费。这些专利费都将计入手机的成本中,最终落在消费者的头上。
5%专利费,被业内认为高得离谱。手机并非一个高毛利行业,专利许可费占净利润的25%、占毛利润的5%就已经很高。以宇龙酷派2012年年报为例,当年营业收入143.6亿港元,净利润约3.24亿港元,销售净利润率只有2%,但高通的专利许可费是该公司销售额的5%。
智能手机涉及的专利据估计有4000~5000组,高通的专利主要与通信功能相关,且也只是一部分,大部分专利在其他数十家通信厂商手中,智能手机的各个部位都有很多专利,包括液晶屏、操作系统等诸多软硬件领域。
“在CDMA时代,高通占据整个行业80%专利,收取5%专利费还情有可原。”知情人士表示,“但在3G时代,高通这样收就说不过去,因为高通的专利占比并不高。”
现在的情况是,高通准备在4G的LTE领域,也采取同样方式收费。2013年,在中国移动第一期TD-LTE终端采购中,高通占有80%以上的芯片市场。这也不难预料中国在宣布投建4G网络时,发改委会对高通发动反垄断调查。
截至1月31日,在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和欧洲专利局(EPO)注册的LTE专利中,以专利申请数量来看,LG电子数量最多,占到了总数的23%,三星电子占18%,高通以9%的占有率居第三位,苹果的占有率为2%。
根据网络创新研究所(Cyber Creative Institute Company )的研究报告,截至2013年,向LTE标准制定机构——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ETSI)声明的LTE标准专利中,高通排第一名,有655件,占比11.1%;三星第二位,652件,占比11%;而华为排第三,为603件,占比10.2%;诺基亚占8.5%。
网络创新研究所对各公司抽样进行研究,得出各公司声明专利中真正的标准专利的比例,然后乘以声明数量,得到新的排名,这个排名反映了各公司专利质量。其中高通为318,占比10.5%;华为273,占比9%;中兴通讯253,占比8.3%;诺基亚为245,占比8.1%;LG和三星分别占比7.8%和7.7%。
网络创新研究所是日本一家专业研究机构,其客户多为日本巨头,如索尼、松下等。
从上述统计来看,无论LTE专利数量和质量,高通并不占据绝对优势地位,中国两家公司华为和中兴已和高通差距不大。
但是按照高通的专利许可协议,华为和中兴要使用高通的芯片,也照样要给高通交5%专利使用费。目前,高通在4G芯片中依然占据垄断地位。
歧视性定价
有媒体报道,高通对中国公司收取专利费用比对苹果、三星、诺基亚等公司的高出数倍乃至数十倍,涉嫌构成歧视性定价和垄断高价。
其实,在2006年,高通对韩国公司收取专利费也相当高,对于在韩国当地销售的手机,高通收取5.25%的许可税,对于韩国销售往外国的手机,高通公司收取5.75%的许可税。自1995年以来,韩国手机制造商向高通公司支付了3.03万亿韩元(约31亿美元)专利费。
2009年7月,高通在韩国被反垄断监管机构KFTC(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处以2600亿韩元(约合2.08亿美元)的罚款,理由是高通滥用CDMA调制解调器芯片垄断地位。
现在,高通在韩国的专利收费比名义上还低,因为高通将部分收费返还给当地半官方的研究机构,以此感谢韩国政府率先将CDMA技术商业化的支持。
但是对CDMA产业链的控制,让高通成为地道的黑寡妇,产业链生存维艰,CDMA网络让业界心有余悸。在此背景下,高通主推的3G标准CDMA2000,已经很少有人上马,而其演进版本因得不到业界支持,所以3G时代的三个网络,在4G时代,只剩下WCDMA和TD-CDMA演进而来的LTE。
中国进入4G时代后,高通极力主张所有手机支持六模(包含TD-LTE/LTE FDD/CDMA/TD-SCDMA/WCDMA/GSM),即包括CDMA这种制式,中国移动一直是高通的主要支持者,但考虑到CDMA的前车之鉴,最终不强制要求手机支持CDMA,制式从六模变为五模。
针对发改委调查,高通表示正在积极全力配合,但国家发改委要求将调查的细节保密。高通表示,为中国合作伙伴提供最先进的芯片产品,支持了中国无线产业的发展,高通投入数十亿美元用于研发,并以合理的使用费率授权给手机制造商。
亮剑在即
北京律协竞争与反垄断法律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魏士廪表示,发改委如果从垄断高价上入手,调查可能不会顺利,垄断高价是超过合理尺度,但这个尺度认定很麻烦,“国家发改委以前还没有因垄断高价进行过处罚”。他认为,附加不正常交易条件、对中国销售价格过高,都属调查范围。
“从职责分工上看,最应该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调查的是国家工商总局。”知情人士表示,高通垄断行为的核心是捆绑销售,对中国手机企业收取高价,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当然,很多因素都无法分开,涉及价格因素,属发改委管辖。”
魏士廪表示,在反垄断中,发改委一直比较强势,所以有企业举报也是先考虑发改委。
2008年,在《反垄断法》施行后,我国形成国家发改委、国家工商总局和商务部三部门共同执法格局。
职责方面,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负责价格检查,依法查处价格垄断行为。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不正当竞争执法局,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具体反垄断执法。商务部反垄断局的职责,则是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我国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
如果国家发改委对高通的反垄断调查证据确凿,那么中华酷联等手机巨头,以及小米等数十家中小手机厂商都将受益,其中尤以中兴华为更甚,两家公司庞大的专利储备有望发挥作用。其次,手机芯片厂商如展讯、联发科等则可以减少后顾之忧。
民生证券分析师尹沿技认为,国家发改委选择4G牌照发放前调查高通垄断行为,不仅是基于商业方面考虑,同时也是为了扶持国内芯片厂商,国产芯片将直接受益。
对高通而言,配合发改委调查是最优选择,去年发改委对垄断奶粉企业做出迥异判罚。对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恒天然等六家罚款6.69亿元。而惠氏和贝因美因为配合发改委调查而免于处罚。贝因美的声明显示,公司主动向发改委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
中国市场对高通非常重要,过去两年,高通在中国的营收增长了一倍多,从2011年的47亿美元增长到2013年的123亿美元。
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企业凭借市场垄断优势操纵、垄断价格谋取暴利,且不配合国家反垄断部门调查、拒绝整改的,将按该公司上一年营收处以1%~10%的罚款。按照高通去年在中国市场营收达到123亿美元来估算,一旦此次反垄断调查成立,高通或将面临高达10亿美元以上的罚单。
记者试图联系高通采访,但截稿之前未得到回应。
·链 接·
世界各地对高通
反垄断案例
2005年,博通公司对高通发起反垄断诉讼,称高通违反FRAND(公平、合理、无歧视)许可承诺。2009年,高通宣布将分4年向博通公司支付8.91亿美元现金,和解双方在全球的手机技术专利纠纷。
2005年10月,松下电子、诺基亚、NEC、德州仪器、爱立信等公司联合向欧盟起诉高通。这些公司认为高通收取的许可费过高,不符合业界一致认同的公平、合理、无歧视原则,对只从高通购买芯片的手机厂家给与较低的专利许可费率,而对采购其他手机芯片的手机厂家收取较高许可费率。
2007年10月1日,欧盟宣布对高通滥用专利权进行反垄断调查。经过四年的调查后,最终因为各家厂商的和解撤诉而终止。
2006年,日本公平贸易委员会(JFTC)对高通进行调查。2009年,JFTC表示,高通触犯了日本反垄断法规,并要求高通停止其非法行为。JFTC称,高通强迫日本手机厂商签订不公平协议,禁止手机厂商主张自主知识产权,不利于市场竞争。JFTC要求高通修改协议中的“霸王条款”,以后不再采取类似措施。
2006年,韩国收到两家美国公司和两家韩国公司的对高通的指控,认为高通滥用在CDMA专利领域的优势地位。2009年,高通被韩国反垄断监管机构KFTC(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处以2600亿韩元(约合2.08亿美元)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