靴子落地,3月13日,央行下文要求暂停支付宝和财付通的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这或是如火如荼的互联网金融面临监管的开始。作为新生事物,互联网金融一方面极大提高了用户体验,创新势头生猛,但另一方面因为侵犯传统金融利益和突破现有监管也备受诟病。本报为此对监管新方向、虚拟信用卡和二维码支付创新和争议始末等多方展开调查,以期未来监管能够给互联网金融一个健康的春天。
3月13日,央行下文要求暂停支付宝和财付通的二维码支付和虚拟信用卡业务。
21世纪经济报道获得的央行文件中称,为维护支付服务市场秩序,防止支付风险,暂时叫停两种业务,并要求在3月31日前,由央行杭州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将支付宝的报告材料和有关监管建议报送央行总行支付司。
央行解释到暂停的原因为,二维码支付突破了传统受理终端的业务模式,其风险控制水平直接关系到客户的信息安全和资金安全。目前,将二维码应用于支付领域有关技术,终端的安全标准尚不明确。相关支付撮合验证方式的安全性尚存质疑,存在一定支付风险隐患。
对于虚拟信用卡,央行称其突破了现有信用卡业务模式,在落实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保障客户信息安全等方面尚待进一步研究,因此文件称,“为维护支付体系稳定、保障客户合法权益,总行有关部门将对该类业务的合规性、安全性进行总体评估。”
央行文件中称请央行杭州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及时向支付宝公司提出监管意见,要求其立即暂停线下条码(二维码)支付、虚拟信用卡有关业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业务暂停期间的平稳过渡,妥善处理客户服务,减少舆论影响。并要求支付宝将产品介绍、管理制度、操作流程、机构合作情况及利润分配机制、客户权益保障机制、应急处置等内容书面报告央行杭州中心支行支付结算处。
“这表明监管层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政策导向偏向于严加监管,行业发展或将受到约束。”一位资深的支付业内人士表示。
而事实上,央行“更狠”的紧箍咒或还在后面。
网络支付限额被指过低
消息称央行正就《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草案进行第三次征求意见,可能是最后一次征求意见,反馈意见始于11日,已经于13日截止。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多方求证发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其实早已经在2012年1月就下发了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一直到2014年3月还在征求意见,可见央行态度之审慎,各方利益博弈之剧烈。
知情人士透露,因为银行卡收单管理办法中有一部分是涉及到网络支付的,而由于收单、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都有一定的重叠性,“比如NFC近场支付应该属于移动支付,但随着移动互联网的高速发展,远程支付的崛起,不知是否应将远程支付纳入互联网还是移动支付。”
而在2月底,支付清算协会近期确实有召集第三方支付机构开会征求意见。据参会人士透露,“会议是支付清算协会出面组织的,现场连拍照都不让拍,我们手里没资料。”
上述参会人士透露,业内人士的意见集中于网络支付限额额度过低,“不过如果这个最新的办法,就会天下大乱了,可能还有一个利益博弈的过程。因为如果真的实行,支付宝转账不能超过1000元,一年只能购买10000元以内的余额宝。”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获得的最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意见稿中显示,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金额不得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金额不得超过1万元。消息来源称这是最新的一份征求意见稿,但该意见稿并未获得监管层面的证实。
相对于2012年下发的第一稿,央行的口子明显越收越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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