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名制三年20%用户未登记 推进重在信息保护力度
http://www.cww.net.cn 2013年9月2日 07:32
与以往没有任何处罚规定不同,工信部此次出台的新规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违反实名制规定或者不配合电信管理机构依照本规定开展的监督检查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且向社会公告。 而去年12月颁布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也成为实名制新规可靠的法律依据。决定包括: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网络服务提供者为用户办理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等入网手续,或者为用户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应当在与用户签订协议或者确认提供服务时,要求用户提供真实身份信息。 也就是说,今年开始实施的这个新规,它的可执行性较强,强调各方的责任。一位业内资深专家表示“不管电信运营商,还是广大消费者,都必须遵照执行。由于《规定》中权责是比较清楚的,也是可实施的,所以这次绝不会像三年前一样是一种鼓励型规定,而是一种义务型规定,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 配套出台信息保护规定 实行手机实名制,旨在遏制违法短信、诈骗短信、色情短信等垃圾短信,减少通过手机短信进行违规、违法行为。但实名制之后,用户最关心的还是隐私保护的问题,当实名制在运营商代理渠道开始广泛实施的时候,很多用户就认为通过管理不严格的代理、中介环节登记的信息就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工信部在制定电话实名制规定时,同时出台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对用户个人信息保护也做了很多具体的规定。工信部表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是出台上述《规定》首要考虑和关注的问题。因此《规定》要求电信业务经营者采取一系列严格的保密措施,加强对用户真实身份信息的保护,同时在用户身份信息发生泄露、毁损、丢失时,要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且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加大对身份信息保护的力度。 北京邮电大学信息经济与竞争力研究中心主任曾剑秋认为,只有实行了信息实名制之后,用户的隐私才能真正得到保护,通过规范的管理,才会让老百姓使用通讯设备更加安全,更加便捷。(修夏) [1] [2]
来源:通信世界网 作 者:修夏编 辑:王熙
猜你还喜欢的内容
文章评论【查看评论()】
|
企业黄页 会议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