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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理垃圾短信 立法为先才能“一针见血”
http://www.cww.net.cn   2013年7月18日 08:32    

工信部和运营商虽然能管住垃圾短信的传播通道,却难以管住垃圾短信的源头内容制作者。在垃圾短信的生态链中,最为活跃且屡禁不止的,恰恰就是大大小小的分销商和内容制作者的行为。

大量垃圾短信的分销商活跃在互联网上:5月22日,记者在百度搜索框里输入“短信群发”,搜索结果高达960多万个,随意点开几个号称具有在线短信平台、短信接口、二维码彩信的企业链接,网页上都标明了“京ICP备××××号”以及“京公网安备××××号”;在QQ查找群的搜索框上搜索“短信群发”,出现8130多个QQ群,其群介绍大多标明“商务网关短信平台”、“精准营销|创业|培训|106|短信群”、“一手优质短信通道,到达率95%以上”等字样;在淘宝上搜索“短信群发器”,显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法显示"短信群发器"的相关宝贝”,但是搜索“短信通知”,结果有11页,基本用于短信群发,有的卖家销量达数千件之多。

线下也有不少短信群发器的销售者,据媒体报道,在广州、西安、北京等许多城市的电子市场,顾客很容易就能花几百元买到群发器,有的群发器是旧手机组装,成本极为低廉,利润也非常可观。

事实上,那些不具备端口类短信群发资质的企业和个人甚至诈骗团伙,有不少就是通过网络了解到信息并进行交易,他们或购买短信群发器,或购买分销商的服务。而管理这些垃圾短信制造者,涉及多个部门和行业;公安部门应成为主要力量,打击利用垃圾短信诈骗等不法行为;工商部门要规范企业的营业范围,对于超过经营权的企业要严厉查处,对于没有工商执照的垃圾短信经营者更应该严厉打击;互联网企业应该加大清查力度,对涉嫌制造发送垃圾短信的公司以及群发器卖家,也应从搜索技术上予以过滤,更不能在搜索结果的头条或显要位置予以推荐;新闻媒体应广泛宣传,对利用手机违法短信息实施诈骗的特点、手法进行曝光。通信世界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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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文汇报   编 辑: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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