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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警惕电商走向产业对立面
http://www.cww.net.cn 2013年6月8日 10:46
李沐 日前,有消息称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等相关部委正在研究调研电商征税的具体措施,年内有可能对网店开征5%的税收。这或许意味着电商立法正式启动破冰,列入立法进程。 近年来,中国电子商务发展迅猛,作为新兴产业,十几年来,中国电子商务零售交易以年均高于40%的增速迅猛发展,2012年交易总规模已达1.2万亿,占据社会零售商品总额的7%,相当于全国连锁百强的年销售总和。电子商务无疑成为现代商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渗透到社会经济的诸多领域。但是,电商行业自身存在的假冒泛滥、漏税和知识产权等法律法规监管空白,监管真空、执法缺位,给行业带来不公平竞争,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管理体系,同时影响了零售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是事实上的不公平,冲击实体零售业。对于电子商务网税收政策上的监管空白,假冒伪劣的横行,客观上造成了网络零售与实体零售的不公平竞争,导致实体零售和电子商务两种价格的坐标体系被彻底打乱。网上购物的价格比实体零售行业低1-2个点左右比较正常,这是网购低成本高效益形成的价格优势体现,但是现在电商相较实体零售店有十几个点的价格空间的话,这根本在于税收的不公带来了巨大的价格差异空间。 作为新流通模式,C2C电商具有较强的产业替代性,这种产业替代的杀伤力是巨大的,对传统实体零售形成巨大的冲击,中国零售企业和实体零售店铺近千万家,国内贸易就业人数超过1亿人,如果一旦在不公平的竞争环境下,实现完全替代,对于传统实体店的冲击将是灾难性的。在实现替代的同时,另一方面,此类C2C的产业创造性偏弱,不利于品牌企业和创新企业的成长。 二是不规范的C2C模式降低产业链效率,阻碍中国经济创新。诚然,通过多种政策补贴和监管空白,一些不规范的电商为消费者节约了成本,但这是在假冒伪劣、漏税和知识产权不规范的背景下取得的补贴,这种补贴并不具有可持续性。只有技术和规模才能产生效率,才是产业发展的正确方向。换句话说,如果此类电商规模不断膨胀,将会阻碍中国经济创新和效率提升,导致企业和经济竞争力下滑。 如何处理电商与传统零售业的关系,掌握边界,重新分配利益格局,对于国民经济和企业创新至关重要。从一定意义上说,企业通过市场竞争获取垄断地位,对社会经济效率的提高是有利的。但当少数企业具有垄断权力之后,就会形成一股独大,寡头垄断的市场格局,从而会利用垄断权力来限制竞争。特别是在不平等的竞争环境下,占主导地位的企业通过掠夺性的定价来消灭竞争对手或阻止潜在进入者的进入,以最终实现对市场的完全垄断,最终影响和控制国家产业政策,影响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目前电商行业已经出现像淘宝这样的寡头,对产业的控制的话语权和控制权越来越强,彻底打乱了商业生态链。 中国在建立市场经济的过程出现几个法制漏洞阶段,最早是价格双轨制,然后是股权双轨制,现在则是税收政策双轨制。电商作为新兴产业,在早期发展阶段,得到了税收政策的补贴,因而,催生了像淘宝这样的巨无霸。我们知道,新兴产业与法制监管并不总处于同步,在新兴发展初级阶段时,政策往往是鼓励的,监管政策往往跟不上产业和公司发展速度。一旦电商新兴产业发展足够强大时,监管政策必须尽快跟上,形成产业竞争者之间的平衡,否则一股独大,导致竞争环境不公。可以预计,如果没有政策和法规的规范,电商作为私人公司,为了自身规模膨胀,将不可避免的走向产业和经济创新的对立面,不管是被动还是主动。 事实上,电子商务交易相对于实体交易,具备流程透明、过程在线的特点,政府监管相对容易。只要加强工商、质监、物价、税务等电子政务的对接,就能有效规范电子商务市场秩序,消除无序竞争的隐患。很多专家提的建议很好,如首先要严格市场秩序管理和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从工商部门着手加强商家资质监督,保障在电子商务经营行为中的证件齐全,建立透明、公正的市场秩序;同时由质检部门加强电子商务的质量监督,从产业链源头建立监督机制,形成信息化条件下的追溯机制,确保正品经营;最后,在时机成熟的情况下,区分不同类型企业,通过电商平台统一缴税。 来源:经济观察报 作 者:李沐编 辑:于天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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