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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部门将与电商企业开展深度合作打假
http://www.cww.net.cn 2013年5月22日 09:16
日前,从浙江省杭州市举行的“共创电子商务健康环境”活动中传来消息,公安、工商、质监、知识产权局等多个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将联手阿里巴巴集团,在“打击假冒伪劣、保护知识产权”的行动中展开密切、长期、有效的深度合作。今后,双方在网上打假的配合中将实现四大转变,即由“事后移送”向“即时通报”转变,由“相互通报”向“信息共享”转变,由“各自为战”向“协同作战”转变,由“协议约定”向“体制规范”转变。 来自中国互联网信息中心的报告显示,截至2012年底,我国的网购用户规模已达2.42亿人,全国每六人中就有一人参与网购;网购交易规模也突破了一万亿人民币大关,网购交易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5%。然而在网购蓬勃发展的同时,网购市场上泛滥的山寨产品、劣质产品也饱受诟病。这不仅使消费者蒙受精神和财产上的损失,也大大降低了人们对于网购的信心和热忱。假冒伪劣产品,业已成为阻碍网购市场进一步发展的障碍。如此严峻的形势,也敦促电商平台经营者痛下决心高举打假大旗,整肃网购环境。 据悉,此次合作,旨在将电商企业的互联网技术与有关部门的专业执法能力相结合,在信息上报、线索共享、案件研判和专业培训以及具体工作承接和协作等方面多头推进。 由于在互联网平台上进行的每一笔交易,后台都留有记录,每个售假者的信息都有迹可循,因此,电商充分运用这一技术优势,将为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及时发现假冒伪劣商品信息、及时提取和确认相关证据、及时查处犯罪行为提供有力的支持。 为保证合作活动的顺利展开,电商识别假货与信息处理的技术手段也需完善。专家认为,电商企业应加大在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产品方面的资源投入力度,扩大专职的知识产权保护团队,完善后台智能管理系统,以提升平台监管能力。在配合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工作之外,电商也需增强自身的自净能力。对于涉嫌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卖家,要加大惩处力度,通过曝光平台,定期披露卖家的经营指数和售后信息。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 编 辑:王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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