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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道部再拒公开12306招标信息:被指涉嫌推责
http://www.cww.net.cn 2013年2月18日 08:11
■ 称不属于铁道部信息公开范畴 ■ 答复被指自相矛盾涉嫌推卸责任 继北京一中院追加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后,北京律师董正伟起诉铁道部侵犯知情权案又有所进展。董正伟昨日告诉早报记者,春节期间,他收到铁道部行政诉讼答辩状,称其申请公开的“12306网站建设设计招投标服务信息等相关信息”内容不属于铁道部信息公开范畴。董正伟认为,铁道部此举与之前答复自相矛盾,涉嫌推卸责任。 铁道部拒不公开被诉 耗资数亿元的铁道部12306网上购票系统因登录缓慢、重复购票漏洞等屡受争议,但有关该网站建设的相关信息公开至今仍存疑云。 从2012年9月起,董正伟就开始申请公开12306网站建设设计服务招投标过程的全部信息,包括该网站建设设计招投标信息发布范围,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条件,各参与企业的投标方案、评标过程、中标情况,网站设计、建设运营总造价,网站交付使用验收标准等。 2012年9月27日,铁道部对媒体通报解释了新一代客票系统招投标情况,但未透露参与企业投标方案、网站设计、总造价等信息。当年10月20日,铁道部答复董正伟称,新一代客票系统是12306网站组成部分,公开招标情况已通过媒体等说明,建议其查询。董正伟认为铁道部“答非所问”,相关答复没有具体履行信息公开答复义务。 2012年10月25日,因不满该回复,董正伟就12306网站建设设计服务招投标过程的全部信息向铁道部申请行政复议。当年12月20日,铁道部驳回其行政复议申请书。 2012年12月24日,董正伟正式向北京市一中院提交诉状材料,起诉铁道部拒不公开12306网站招投标信息侵犯知情权,要求铁道部继续履行信息公开义务。 2013年1月7日,北京市一中院对此立案。 法院追加“第三人” 本月1日,董正伟收到北京一中院行政审判庭通知,法庭决定追加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作为该案第三人参加诉讼,起诉状需要重新写,并提交相应证据。 董正伟此前在接受早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铁道部信息技术中心是铁道部直属事业单位,未进行工商登记,是12306网站5次招投标的具体负责单位,追加其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将使得此案变得复杂。 2日,董正伟重新完善了起诉状和证据,提交法庭,依旧要求确认铁道部此前的信息公开告知书违法,判令其重新做出行政行为;要求铁道部重新公开12306网站建设设计服务招投标过程的有关信息。 董正伟此前表示,“铁道部技术中心参加诉讼更能查清12306网站总的投入成本和所有招投标信息,对信息公开将更有利,也更有利于公众监督。” “不属铁道部公开范畴” 昨天,董正伟向早报记者介绍,春节期间,其收到法院转寄的铁道部行政诉讼答辩状,称12306网站建设设计招投标服务信息等相关信息不属于铁道部公开范畴。 铁道部答辩状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0〕5号的规定,原告董正伟申请公开的“12306网站建设设计招投标服务信息等相关信息(包括招投标信息发布范围、多少企业参与、时间进程、参与投标企业的资质条件、各参与企业的投标方案、评标过程、中标情况、网站设计、建设运营总造价、网站交付使用验收标准等)”内容不属于铁道部信息公开范畴。 [1] [2]
来源:东方早报 编 辑:葛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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