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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暗访民营快递:分拣主要靠扔 内部窃案不断
http://www.cww.net.cn 2012年12月29日 09:40
记者:坏了不管啊。 快递员B:比如说这个货来了,拿到手边是坏的,我首先就告诉公司这个货已经坏掉了。主要在于自己操作,这个东西不可能算到我们头上。 记者:摔碎了算谁的?快递员C:摔碎了就扯皮,说货没包好啊,包装是好的里面货是烂的,说包装没包好啊,只要签了字就不管了。 快递员D:管不了,你没看那个流水线。在生产厂家做流水线的员工,包都来不及包,怎么搞?你只有甩对不对? 快递员E:箱子坏了,东西少了,就跟抢银行一样,抢就是你也拿,我也拿,都是抢货去了。 快递员F:比如说一箱子鞋,他给你拿一双,或者是一个吃的,他给你拿出来吃了。 据央视《焦点访谈》 ■案例 铁制汽车配件快递中断掉 河南省南阳市一网店店主小陈9月份通过南阳申通快递给贵州六盘水的客户寄了一件汽车配件,但收件人一收到包裹就打电话告诉他说汽车配件已经断了。 小陈说,他是当着揽件员的面把完好的配件包装好,揽件员按一公斤7元的价格收了60元的快递费。在接下来和快递公司交涉的过程中,快递公司的经理承认这个快件确实是摔坏的。 为了不影响网店信誉度,小陈给客户退了全款。买卖没做成,3000多元的汽车配件成了废铁,小陈十分着急,先后向揽件员、快递公司和上海总部投诉,又投诉到了河南省邮政管理局,多次软磨硬泡后,南阳申通表示最多只赔一千元钱,但就是这一千元他也没能拿到手。 小陈说:“经理让我第二天过去拿钱,第二天他们业务员又说邮政局罚他500块钱,500块钱让我出了。” ■说法 违法成本低成企业保护伞 北京市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主任邱宝昌说:“这个最根本的原因是违法成本很低,导致了邮件丢失,物品受损严重的情况发生。” 根据《邮政法》第47条规定,对于未报价的邮件丢失、损毁或者内件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赔偿,但是最高赔偿额不超过所收取资费的三倍。国家邮政局市场监管司副司长刘良一说:“我们只能是去督促它,去做一些整改工作,对于处罚来讲,法律上目前还没有具体的依据。” 在律师看来,赔偿不超过邮资三倍这样的法规已经成了快递企业的保护伞。无论怎样的赔偿标准,不按照实际价格进行赔偿都属于霸王条款,在快递单的背面所谓合同和协议里有不少这样的条款。 国家邮政局宣传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交通运输部2012年立法计划,国家邮政局起草了《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目前意见征集已经结束,然而何时出台依然遥遥无期。 [1] [2]
来源:京华时报 编 辑:葛逊 联系电话:15910953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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